为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社会监督,健全消费维权社会共治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和市场监管总局工作部署,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起草了《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消费投诉信息公示工作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各有关单位或个人提出修改意见,并于2021年6月18日前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修改意见发送至:hlj86812315@163.com。联系电话:0451-86812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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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消费投诉信息公示工作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2.
意见反馈表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5月19日
原文链接:http://amr.hlj.gov.cn/index/affairshow.html?id=848&tid=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