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专题研究了促进平台经济健康发展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3月26日,省委召开常委会会议,研究了我省贯彻落实的具体意见。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推动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的决策部署,省市场监管局结合职能职责,按照发展与规范并重的思路和鼓励创新、包容审慎、严守底线,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原则,出台了《关于推动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十七条措施》(川市监发﹝2021﹞34号,以下简称《十七条》)。
《十七条》共分4个部分。第一部分:坚持正确政治方向,推动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围绕强化政治引领,把握平台经济发展规律,从坚持党管网络原则、坚持正确的监管理念、加强平台企业党建3个方面提出具体举措,确保平台经济发展正确方向,助推平台企业做大做强。第二部分:坚持法制建设先行,全面宣贯平台经济法律法规。着眼明确规则、划清底线,从加快健全平台经济法律法规,加强宣传贯彻2个方面推动平台经济在法治轨道上运行。第三部分:坚持优化准入条件,提升平台经济发展便利化水平。围绕更大激发平台经济活力,提出创新登记注册模式、服务电子商务相关市场主体发展、实施登记注册“就近办”、完善平台经济相关市场主体退出机制4个方面措施,营造平台经济发展良好环境。第四部分:坚持监管执法并重,规范平台经济营运。着眼健全平台经济治理体系,从压实平台主体责任、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深化网络食品安全综合治理、加大网络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加强电商平台商品质量监管、加大执法办案力度、健全协同监管机制、强化数字基础信息化建设8个方面入手,综合运用市场监管工具箱,着力化解平台经济发展面临的矛盾和问题。
《十七条》立足市场监管部门职责使命,与四川实际有机融合,是省市场监管局落实中央、省委推动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工作思路的细化实化,对促进公平、反对垄断,维护公众利益和社会稳定,推动平台经济在法治合规轨道上行稳致远具有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