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春雷行动2021”“长江禁捕 打非断链”执法行动部署安排,近日,泸州市纳溪区市场监管局安富市场监管所对辖区餐饮服务单位、集贸市场等场所持续深入的开展了“长江禁捕 打非断链”专项行动。
在开展专项检查过程中,纳溪某鱼馆经营柜台存放的点菜单上写的“胭脂鱼”引起了执法人员的高度重视。据悉,胭脂鱼为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不可以猎捕、杀害、收购。执法人员立即联系了区农业农村局和区林业局开展了相关调查。
据调查,该鱼馆设有临时养鱼池3个,内有草鱼、鲤鱼、鲫鱼、黄辣丁等,经农林部门人员现场鉴别,待售鲜鱼中未发现胭脂鱼和其他野生鱼。执法人员对该鱼馆负责人进行了禁渔政策宣传,禁止将“胭脂鱼”入菜,并依法开展了现场取证,目前有关情况正在进一步调查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