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履行药品监管职责和禁毒工作职能切实加强第二类精神药品监管工作防止流入非法渠道保证特殊药品经营使用安全。连日来景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全县第二类精神药品的经营使用单位开展了专项检查。
此次行动采取全面检查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法。以可待因复方口服液体制剂、曲马多、阿普唑仑、艾司唑仑、地西泮、氯硝西泮和氨酚羟考酮片等为重点品种以第二类精神药品的销售为重点环节以第二类精神药品购买方资质审核、药品出入库管理、药品流向等作为重点内容对第二类精神药品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开展全面检查。
强化责任担当全力消除安全隐患。该局根据工作要求结合实际成立第二类精神药品专项检查领导小组明确专项检查工作任务要求对辖区内药品经营使用单位开展全覆盖监督检查。
开展企业自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各市场监管所督促辖区内第二类精神药品经营企业、医疗机构对照《第二类精神药品经营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专项检查方案的重点检查内容进行自查。通过自查确定全县1家药品批发企业、1家药品零售连锁企业、74家药品经营企业均未销售第二类精神药品3家县级医疗机构、1家民营医院销售第二类精神药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