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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消费者协会“双十一”购物节消费警示

  • 发布时间:2021-03-19
  • 来源:内蒙古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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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我国发生多起网购电信诈骗案件,犯罪分子致电受害者谎称自己是唯品会、京东等电商平台的客服人员,拉入群后,以受害者误选扣费业务等为由要求先行支付平台一定数额的保证金,承诺收到后一并返还保证金和之前所扣金额,然而在受害者打款后对方立马拉黑并注销一切联络方式。自治区消费者协会提醒广大消费者,警惕以电商平台客服身份联系您,要求利用电商以外平台如微信、QQ等方式转款交易的,有可能涉嫌网购电信诈骗。“双十一”购物节将至,望广大消费者科学理性消费,谨防各类购物陷阱。

  一、正规商家优选择。消费者在选购商品时,要选择具有生产经营资质、品牌信誉度高、产品质量稳定的优质商家,选购时要做到明辨真伪、识别优劣,不要被华丽包装所迷惑而购买“三无”产品,以防出现质量安全问题。

  二、标注价格要看清。网上促销活动期间,部分商家虚标原价和虚假折扣,看似促销实则价格欺诈,建议消费者要求商家限期保价,谨防您的钱包“变相”缩水。

  三、预付定金需留心。双十一预售期间,不少商家通过预付定金的方式售卖商品,部分商家还会在付款页面让消费者勾选“我已同意定金不退等预售协议”,一般情况下,您的定金是不可以退的。建议消费者事先与商家沟通,了解商家优惠的规定细则,并截图沟通记录作为凭证,选择购买此类商品时要确认好,预付式购物需理性。

  四、直播购物有风险。今年随着新冠疫情的肆虐,直播购物成为新兴的主流消费渠道,对于消费者而言,直播带货在带来便利的同时,随之带来的质量问题、虚假宣传、售后维权等问题也困扰着消费者,此外,交易过程中因缺少第三方监管,消费纠纷多牵涉异地商家,举证难也成为消费者维权一大难题。广大消费者在直播购物时务必选择正规平台、知名博主,避免上当受骗、维权无门。

  五、购物凭证必保留。消费者要注意收集和保存相关购物凭证,实体店购物需留存购物小票,线上购物需保留聊天记录、购物记录、购物页面截屏、购物票据凭证、快递单、发货送货单等,以便后续出现退换货的情况时作为您的凭证。

   

  最后,温馨提醒广大消费者:当您的合法权益受损或发现商家违法经营行为时,请及时拨打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12315热线电话或者向所在地消费者协会进行投诉举报。同时也呼吁广大商家诚信经营,出现消费纠纷主动和解,自觉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望广大消费者度过一个安全愉快的“双十一”购物节!


原文链接:http://amr.nmg.gov.cn/zw/xfts/202012/t20201223_23611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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