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春伊始,再传喜讯!近日,第16届全国政府采购集采年会评出“2020年度政府采购优秀内控制度”奖项,其中,广西市场监管局2020年制定的《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经自治区财政厅推荐,位列优秀榜单。
2020年,为加强政府采购内部控制管理,广西市场监管局结合实际制定了《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紧紧围绕中央和自治区关于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有关精神和要求,重点突出行政单位作为采购人开展政府采购业务的主体责任,对政府采购业务的内部归口管理,组织机构及各岗位人员权限、职责分工等进行了明确,细化了采购各环节的工作标准和要求,有效加强行政单位内控体系建设。
《办法》针对政府集中采购和内部自行采购项目的预算编制、采购程序、合同签订、履约验收、付款归档等业务全流程,建立了制度规范和操作指引,特别是在对单位自行采购的项目监管上,规定了至少要“货比三家”并经集体讨论才能选定供应商,进一步细化了廉政风险点防控措施,健全了采购事项内部决策机制和制约机制。同时,为了实现标准化、程序化管理,还同步开发信息化内控系统作为采购业务风险控制的载体,并通过各采购环节岗位职责和相互关联的制约实现“规范运作”。
根据财政部《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精神,《办法》增加了对政府采购文件公平竞争审查的内部流程,积极落实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要求,坚决破除各种不合理门槛和限制,严格执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自该《办法》实施以来,广西市场监管局的政府采购工作规范、高效开展。据统计,2020年,全局共节约采购资金1341万元,政府采购资金使用效率和政府采购速度得到显著提升,政府采购预算支出进度100%按时间节点完成。通过对政府采购行为的进一步规范,广西市场监管局的政府采购业务实现“零投诉”,达到了政府采购工作“提速、控价、保质”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