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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市场监管局 省知识产权中心关于印发《2021年四川省知识产权工作要点》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1-03-19
  • 来源: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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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川市监发〔2021〕21号

  

  各市(州)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

  现将《2021年四川省知识产权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四川省知识产权服务促进中心    

                                2021年3月1日 

  2021年四川省知识产权工作要点

   

  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和现代化建设新征程开启之年。总体工作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推动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年度工作指引(2021)>的通知》(国知发运字〔2021〕3号),以建设国家引领型知识产权强省为主线,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深化知识产权领域改革创新,打通知识产权保护、创造、运用、管理、服务全链条,提升知识产权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为加快建设现代化强省、推动治蜀兴川再上新台阶提供有力支撑。

  一、做好知识产权制度设计

  (一)抓好“十四五”及中长期规划编制。

  1.抓好知识产权强国战略纲要、“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的落实。总结评估省“十三五”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实施情况,科学编制省“十四五”知识产权规划。开展《四川省知识产权战略纲要2009-2020》终期评估,编制《四川省知识产权强省战略纲要(2021-2035年)》。[牵头单位:省市场监管局、省知识产权中心]

  (二)更高标准推进知识产权强省建设。

  2.完善知识产权部省合作机制,拓宽合作领域。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试点示范工作的统一安排,统筹推进城市、县域、园区、企业及高校和科研院所等试点示范工作。[牵头单位:省市场监管局、省知识产权中心]

  3.深入推进知识产权腾飞工程、知识产权军民融合试点。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市场建设,完善省级相关工作机制。[牵头单位:省市场监管局、省知识产权中心]

  (三)完善知识产权保护规范性文件。

  4.配合省人大开展《四川知识产权保护条例》立法调研。根据《专利法》《专利代理条例》《专利代理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四川省专利代理责任清单》、《恶意申请商标注册案件办理指引》。[牵头单位:省市场监管局、省知识产权中心]

  二、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质量

  (四)突出知识产权高质量创造导向。

  5.优化“十四五”知识产权发展指标,设置差异化的指标体系。[牵头单位:省市场监管局、省知识产权中心]

  6.推动全面取消各级专利申请阶段的资助。加大对高价值知识产权创造、转化运用、行政保护、公共服务的支持。[牵头单位:省知识产权中心]

  7.严厉打击不以保护创新为目的的非正常专利申请行为。[牵头单位:省知识产权中心、省市场监管局]

  8.严厉打击不以使用为目的的商标恶意申请注册行为。[牵头单位:省市场监管局]

  9.推动和规范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贯标。促进重点产业、区域和企业实施一批专利导航项目。[牵头单位:省知识产权中心]

  (五)深化新时期知识产权改革创新。

  10.深化国有高校院所职务科技成果权益改革。推进成渝双城经济圈、全面创新、放管服、供给侧等涉及知识产权领域的改革创新,力争形成一批有影响力的四川经验。[牵头单位:省知识产权中心]

  (六)推动创新新区和创新平台发展。

  11.加强知识产权要素资源向西部(成都)科学城、中国(绵阳)科技城国家科技创新先行示范区等重要创新载体集聚,瞄准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天府实验室等高能级创新平台,建立知识产权服务科技创新对接机制,支持形成一批高价值知识产权。[牵头单位:省知识产权中心]

  (七)打造知识产权密集型园区和企业。

  12.实施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园区提升行动。制定实施知识产权强企培育方案,加强企业知识产权优势示范工作。培育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开展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增加值的核算统计和发布。[牵头单位:省知识产权中心]

  三、推动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

  (八)实施“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和能力双提升工程”。

  13.在全省知识产权系统实施“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和能力双提升工程”,构建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加强行刑衔接,加强区域协作,提升知识产权保护能力。[牵头单位:省市场监管局、省知识产权中心]

  (九)持续开展知识产权行政保护专项行动。

  14.持续抓好“铁拳”“春雷”“ 护航”专项行动,围绕驰名商标、纳入中欧互认的地理标志、涉外商标等重点领域、重点产品,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的专项整治行动。充分运用互联网和大数据探索网络侵权行为监测,积极对接浙江知识产权服务中心以及阿里巴巴、京东等电商平台,加大对跨区域电商领域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进一步加强查处商标违法案件中驰名商标保护工作。[牵头单位:省市场监管局]

  (十)完善知识产权维权保护机制。

  15.制定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维权保护实施方案。建立知识产权纠纷诉调对接机制。健全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体系,充分发挥仲裁机构作用,建立知识产权纠纷“预防+调解+仲裁+技术支持”多元化解协调机制。培育一批知识产权调解组织。落实知识产权对外转让审查制度,开展知识产权对外转让审查工作。[牵头单位:省知识产权中心、省市场监管局]

  (十一)加强知识产权海外维权援助指导。

  16.建立海外维权援助协作机制和服务网络,发布动态名录、风险提示等信息。加强中国(四川)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国家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中心四川分中心、中国(四川)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建设。[牵头单位:省知识产权中心、省市场监管局]

  (十二)实施维权援助重点工程。

  17.开展重点项目知识产权预警工作。推动产业园区、产业协会等建立知识产权保护联盟、设立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互助基金。实施重点领域、新领域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专项服务行动。开展营商环境知识产权评价工作。[牵头单位:省知识产权中心]

  四、加强知识产权转化运用

  (十三)开展服务企业的知识产权“春风行动”。

  18.深化“知识产权党员专家服务团送服务到基层”活动。[牵头单位:省知识产权中心、省市场监管局]

  19.开展知识产权“春风行动”。[牵头单位:省市场监管局]

  20.推进知识产权“五进”,落实省直九部门《关于推进知识产权“五进”的意见》,实施《2021年深入开展知识产权“五进”推进计划》,推进知识产权进企业、进单位、进社区、进学校、进网络。开展《“印记四川-知识产权巨变”献礼建党100周年》系列宣传。编印《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及政策汇编》《青少年知识产权普及读本》《知识产权干部读本》等知识普及资料。[牵头单位:省知识产权中心、省市场监管局]

  (十四)实施服务乡村振兴的知识产权“富农工程”。

  21.加强国家级和省级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建设。持续开展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使用核准改革试点,高质量依法核准申请企业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持续推进地理标志注册和保护。推进和完善省、市两级地理标志保护数据库建设,持续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知识产权服务村集体发展试点工作。[牵头单位:省市场监管局、省知识产权中心]

  22.开展商标、地理标志富农兴村工作。[牵头单位:省知识产权中心]

  23.探索建设地理标志产品进出口博览贸易中心。[牵头单位:省知识产权中心]

  (十五)开展“天府”知识产权品牌建设活动。

  24.做好四川专利奖评审,举办“2021·创新者之夜”四川专利奖颁奖特别节目,推荐2021年中国专利奖参评专利。举办好第五届天府知识产权峰会。[牵头单位:省知识产权中心、省市场监管局]

  25.组织企业参加中国国际商标品牌节暨中华品牌商标博览会。[牵头单位:省市场监管局]

  (十六)实施商标、地理标志品牌经济培育专项行动。

  26.开展四川商标地理标志产品品质提升、海内外获权、金字招牌培育、品牌运营等八项行动。筹办四川省商标地理标志品牌经济发展专委会。建立品牌经济培育专项行动联席会议制度。持续利用《解码中华地标》《走进天府地标》等电视栏目和网络新媒体,加强四川地标产品宣传,促进四川区域品牌建设。[牵头单位:省知识产权中心]

  (十七)健全知识产权转化运用机制。

  27.争取建设川渝知识产权运营中心。搭建知识产权对接交易和评价评估平台。推进知识产权市场化运营工作。高标准建设一批四川省知识产权市场化运营示范基地。开展科创板、创业板上市企业知识产权培育。实施中小企业专利技术转移转化专项行动。[牵头单位:省知识产权中心]

  五、深化知识产权管理服务

  (十八)加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28.整合知识产权服务资源,推动知识产权“一站式”服务向市州延伸。推动知识产权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推进四川省知识产权发展研究中心建设,提升研究型服务能力。支持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高校知识产权信息服务联盟建设,促进区域服务协同发展。发挥四川省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作用,强化线上线下系统服务功能,拓宽公共服务领域。持续打响蓝色火炬手训练营、火上浇油路演厅等服务品牌。加强四川原创认证保护平台建设。加强各级商标业务受理窗口建设,持续推动知识产权业务受理“一窗通办”。提升成都代办处服务质量,发挥“国家知识产权局四川业务受理窗口”作用,做好“一窗通办”工作。[牵头单位:省知识产权中心、省市场监管局]

  (十九)推动知识产权信息高效利用。

  29.推广应用《知识产权基础信息数据规范》。制定《四川省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分中心(分平台)建设指引》,新建一批省专利信息服务分中心、省级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高校信息服务中心。高水平建设“技术与创新支持中心”(TISC)。建设全省知识产权统计平台和数据库。[牵头单位:省知识产权中心]

  (二十)推动知识产权服务业高质量发展。

  30.深化成都高新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示范区工作,支持服务机构的引进与培育,创新服务产品。推动知识产权领域行业协会规范运行。召开全省专利代理工作座谈会。[牵头单位:省知识产权中心]

  (二十一)严格知识产权代理行业监管。

  31.巩固“蓝天”专项行动整治成效,探索建立代理机构分级分类监管机制和商标恶意申请注册动态监测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以知识产权代理机构、“双随机”抽查为重点,严厉查处商标恶意注册申请和“黑代理”、以不正当手段招揽业务、挂证等专利代理违法行为,强化日常监督检查。[牵头单位:省市场监管局]

  (二十二)推动行业自律。

  32.推动行业规范自律建设,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建立行业自律规范。召开全省知识产权代理机构诚信建设会。[牵头单位:省知识产权中心、省市场监管局]

  (二十三)大力发展知识产权金融。

  33.争创国家知识产权金融生态区。创新知识产权投融资联动模式,优化知识产权信贷融资模式,丰富知识产权保险产品。建设知识产权融资服务平台。推进知识产权证券化,完善知识产权风险补偿、征信授信等激励机制。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入园惠企”工作。加强质押融资银企对接,推广“天府知来贷”金融产品。[牵头单位:省知识产权中心]

  六、健全知识产权工作机制

  (二十四)完善知识产权工作机制。

  34.建立省知识产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年度绩效考评机制,落实职责分工和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会议制度,建立健全行刑衔接机制,健全相关会议及工作规范。加强与法院、检察院、公安、商务、海关等部门合作,联动开展知识产权工作。[牵头单位:省市场监管局]

  35.举办全省知识产权工作会、知识产权政务工作会、半年工作推进会。[牵头单位:省市场监管局、省知识产权中心]

  (二十五)全面深化知识产权交流合作。

  36.落实《川渝知识产权合作协议》,就“重点品牌”“高价值专利”“优质地标产品”开展互认和联合保护,共建“川渝知识产权保护高地”。举办川渝知识产权合作年度推进会。[牵头单位:省市场监管局、省知识产权中心]

  37.制定《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国际交流合作的指导意见》。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知识产权交流与合作。支持四川大学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共建知识产权国际学院,筹建四川省“一带一路”知识产权国际交流合作中心。依托国际(地区)合作园区,深化与相关国家知识产权交流合作。在成都组织召开2021年泛珠三角区域知识产权保护协作会议。组织参加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主办的“亚洲知识产权营商论坛”、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知识产权署和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经济局共同主办的“泛珠三角区域知识产权公务人员交流”,加强港澳等地区知识产权合作交流。[牵头单位:省知识产权中心、省市场监管局]

  (二十六)加强知识产权培训宣传和人才培养。

  38.聚焦重点领域、面向重点对象举办一批知识产权培训班。推进国家、省级知识产权培训基地和远程教育分站建设,推进国家、省级知识产权培训基地和远程教育分站建设,分别新增加远程教育分站、知识产权培训基地1-2个。编制《四川省“十四五”知识产权人才发展规划》。加强知识产权复合型人才培养,支持知识产权学科专业体系建设和高校学历教育。加强中小学知识产权普及教育,新增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学校30所。举办四川省第二届大学生知识产权竞赛。推进知识产权职称评定工作。[牵头单位:省知识产权中心、省市场监管局]

  (二十七)强化基层工作督导指导。

  39.发挥大市场监管优势,协同信用监管、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局等条线加强监管,形成执法合力。建立健全案件数量通报机制,组织开展全省专利、商标监管交叉调研,开展知识产权案件评查。加强对市(州)、县(市、区)知识产权服务促进工作的业务指导。[牵头单位:省市场监管局、省知识产权中心]

   

   

   

   

   

   

  

   

  


原文链接:http://scjgj.sc.gov.cn/scjgj/c104467/2021/3/10/a13ff19a3e064e28b6e4ea7a630f850e.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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