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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四届中国质量奖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1-03-19
  • 来源: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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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质量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市、省直管县(市)市场监管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第四届中国质量奖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市监质函〔2021〕366 号,附后),第四届中国质量奖评选表彰工作现已启动,为做好申报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广泛动员

  中国质量奖不仅是获奖组织、个人的崇高荣誉,也是对所在行业、地区质量工作的充分褒奖,更是展示安徽形象的重要窗口。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广泛宣传,积极动员各地区各领域质量管理有特色、质量提升有成效的优秀组织和有典范作用的个人参评中国质量奖。积极引导“独角兽”“小巨人”企业以及新兴产业中的优秀中小企业参评,树立中小企业质量发展标杆,促进广大中小企业走“专精特新”发展之路。积极引导外商投资企业、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参评,促进质量管理交流互鉴和质量合作发展。积极引导以质量提升服务疫情防控、保障产业链供应链稳定的先进典型组织和个人参评。

  二、认真准备,精心申报

  本届中国质量奖设“中国质量奖”10个和“中国质量奖提名奖”90个。评选范围包括制造业、服务业、工程建设行业生产经营组织,国防工业、武器研发制造维修设计单位,医疗机构(仅限医院科室和专项医疗团队),教育机构(限小学、初中和职业技术学校),一线班组(包括各领域QC小组),其他非营利组织等9类组织,一线工作人员、各类组织质量管理人员、质量领域专家学者等3类个人。

      申报组织、个人需制作纸质材料一式4份、Word电子版光盘2份,经省有关部门、行业协会、各市及省直管县市场监管部门初步审核(初审意见应单独出具,申报表中初审推荐意见栏由省质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填写)。申报表等请登录省市场监管局网站(amr.ah.gov.cn)“公示公告”栏或市场监管总局质量发展局网站(http://www.samr.gov.cn/zlfzj/)下载。

  三、注意事项

  1.严格申报条件。

      组织参评条件:一是基本条件。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近5年内无重大质量、安全、环保等事故,无相关违法、违规、违纪行为。二是质量效益显著。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不断提升质量效益和核心竞争力。在质量提升方面,实施质量发展战略,坚持质量第一的发展理念,崇尚诚实守信、持续改进、创新发展、追求卓越的质量文化,不断加强全面质量管理,质量管理制度、模式和方法成熟度高,质量水平和管理水平在所属领域或行业内领先。在创新发展方面,将创新作为提升质量的有效手段,把质量提升作为创新的追求目标,关键核心技术自主可控,不断推动实现技术创新、管理创新、经营创新。在品牌影响方面,重视品牌建设,依靠提升质量来提高市场信誉和社会影响,在本领域或同行业内具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具有良好的形象和口碑,质量满意度高,相关投诉率低,信用记录良好。在组织效益方面,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核心质量指标、关键经济效益指标居于行业前列,在引领行业进步、带动区域发展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为推动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作出贡献。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维护公共利益,树立起对社会负责的良好形象。发挥引领作用,将质量管理的成功经验和先进方法向产业链两端延伸推广,带动提升全产业链的质量水平,为推进我国产业基础高级化和产业链现代化作出贡献。三是质量管理制度、模式和方法具有可示范可推广性。通过质量管理创新,结合实践总结提炼出具有中国特色、行业领先、国际先进且具有应用推广价值的质量管理制度、模式和方法。

      个人参评条件: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恪守职业道德和社会规范,无相关违法、违规、违纪行为。树立质量第一的强烈意识,长期从事质量管理研究或实践,具有较高理论水平或丰富实践经验,大力弘扬工匠精神、企业家精神,推广应用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和理念,为区域质量、行业质量或组织的质量水平提升作出突出贡献。一线工作人员要求长期从事一线工作,具有认真严谨、一丝不苟、持续改进、追求卓越的工匠精神,实践经验丰富,工作中敢于创新,注重传帮带,为所在领域质量水平的提升、工艺技能的改进、解决普遍性和关键性的质量难题作出突出贡献。质量管理人员要求长期从事质量管理工作,具有丰富的质量管理实践经验,在实践中实现质量管理制度、模式和方法创新,并为所在组织和行业提升质量水平,取得较高的经济和社会效益作出突出贡献。质量领域专家学者要求长期从事质量管理理论研究,具有较高的专业素养和理论水平,潜心研究、学有所长、研有所专,在推广应用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和理念、推动质量提升、促进质量强国建设方面取得突出成绩,作出突出贡献。

      2.认真开展初审。申报组织和个人应当在本组织内部进行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出具申报意见。有关单位要按照相关条件和规定要求,认真作好申报材料的初审把关,广泛听取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和各方面意见,科学组织,严格把关,确保遴选推荐出代表本地区、本行业质量管理最高水平的组织和个人参加本届中国质量奖评选。

      国防工业、武器研发制造维修设计领域组织和个人须向国家国防科工局、中央军委装备发展部申报。

      3.严肃纪律要求。申报受理和推荐单位要坚持科学、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参与中国质量奖评选工作的有关单位和个人要始终坚守科学、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恪守工作纪律,严格遵照程序开展工作,不得增加基层负担。严禁借评选之机牟取利益,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参评对象收费或变相收费、搭车收费。严禁任何组织和个人借中国质量奖评选等名义开展创奖咨询、培训等有偿服务和经营活动。

  4.遵守报送时间。经省有关部门、行业协会、各市及省直管县市场监管部门初步审核后的各类组织、个人申报材料(附初步审核意见),应于2021年5月10日前报送省市场监管局质量发展处。

  联系人:张勇、范茂华

  电话:(0551)63356839、63356111   

  邮箱:1098470366@qq.com

  

   

  附件: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第四届中国质量奖评选

        表彰工作的通知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第四届中国质量奖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市监质函〔2021〕366号).pdf

   

   

   

   

  2021年3月16日


原文链接:http://amr.ah.gov.cn/xwdt/gsgg/14565644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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