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经营者促销行为,维护市场竞争秩序、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近日公布《规范促销行为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对经营者在开展促销时“先提价、再折价”的现象,明确规定折价、降价的基准等。
《规定》指出,经营者以销售商品或者获取竞争优势为目的,向消费者提供奖金、物品或者其他利益的行为,包括抽奖式和附赠式等有奖销售。抽奖式有奖销售是指经营者以抽签、摇号、游戏等带有偶然性或者不确定性的方法,决定消费者是否中奖的有奖销售行为。附赠式有奖销售是指经营者向满足一定条件的消费者提供奖金、物品或者其他利益的有奖销售行为。
《规定》明确,经营者在有奖销售前,应当明确公布奖项种类、参与条件、参与方式、开奖时间、开奖方式、奖金金额或者奖品价格、奖品品名、奖品种类、奖品数量或者中奖概率、兑奖时间、兑奖条件、兑奖方式、奖品交付方式、弃奖条件、主办方及其联系方式等信息,不得变更,不得附加条件,不得影响兑奖,但有利于消费者的除外。在现场即时开奖的有奖销售活动中,对超过五百元奖项的兑奖情况,应当随时公示
此外,《规定》将各种抽红包、试手气、组队分奖金的促销方式也纳入监管范围,明确抽奖式有奖销售是指经营者以抽签、摇号、游戏等带有偶然性或者不确定性的方法,决定消费者是否中奖的有奖销售行为,并将抽奖式有奖销售的最高奖金额由原来的5000元提高到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