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口市安居型商品住房管理办法(草案)》已向社会公布并广泛征求意见。《草案》明确,安居型商品住房配售实行“一个家庭限购一次且限购一套”政策,符合条件的3类海口居民家庭和7类引进人才可申购一套。同时,安居型商品住房以100平方米以下为主,最大不超过120平方米。而购买安居型商品住房以家庭为单位申请,申请人的配偶、未成年子女应当列为共同申请人。未成年子女列为共同申请人的,不影响其成年后单独组成家庭或者达到规定年龄后以单身居民身份申请海口市安居型商品住房。
此外,《草案》也指出了海口市安居型商品住房统筹管理范围,管理范围主要包括,依据海口市安居型商品住房建设计划,以招标、拍卖、挂牌等方式取得安居型商品住房用地,并由具备房地产开发经营资质的企业开发建设的安居型商品住房;根据本市安居型商品住房保障需求及房源建设计划,经市政府同意,企业利用已供未用存量商品住宅用地建设或将存量商品住宅转型等方式筹集的安居型商品住房;其他依规定纳入由政府统筹管理的安居型商品住房。
值得一提的是,海口安居型商品住房将会对这几类人安排优先配售:对于已取得限价商品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准购资格的申请人;在本市工作的省、部级以上劳模;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复转军人;现居住房屋经鉴定属应当拆除或停止使用的危房;申请人家庭成员中有重残人员或者属于优抚对象的;其他依规定可优先安排住房的申请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