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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性消费不盲从,这份“双十一”消费提示请收好!

  • 发布时间:2024-11-09
  • 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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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双十一”即将到来,各大电商的促销活动已提前开启预热,红包雨、满减、打折、以旧换新补贴、百亿消费券、直播间优惠等花样繁多的促销形式,让消费者目不暇接。自治区消保委温馨提示广大消费者增强自我保护意识,科学理性购物,规避消费风险。

  看懂规则“不糊涂”

  下单前认真阅读各平台和商家的预售及促销规定,详细了解定金及尾款支付时间、退还条件以及优惠券使用条件、折扣范围和期限等内容,尤其需注意特定情况下“定金”是不予退还的。对于意思表述不清的要及时咨询客服,避免因不清楚规则造成权益受损。

  货比三家“不盲目”

  提前了解商家营业执照、相关资质、信誉度、访问量等信息,选择资质全、信誉高、口碑好的商家购买商品。下单前了解清楚商品主体信息、质量构造、功能功效、价格质保等情况,不要相信绝对化用语的广告宣传,不贪小便宜购买明显价格过低的商品,确保所选产品质量合格。

  

  按需购买“不冲动”

  结合实际消费需要提前制定购物清单,不要为了追求优惠而购买不必要的商品,也不要被“低价爆款”“拍一赠多”等商家宣传迷惑而冲动消费。特别是化妆品、粮油调料等限期商品,要量入为出、谨慎囤货,践行绿色低碳消费理念,避免造成自身财产损失和社会资源浪费。

  提高警惕“不轻信”

  “双十一”期间是各类电信诈骗的高发期,促销信息和手段繁多使不法分子有了可乘之机。消费过程中要谨慎甄别购物平台,慎点各类红包领取及促销短信链接,不随意点击网页、不明链接和弹窗进行交易,切勿私下进行汇款、转账,对假冒客服、预售骗局、中奖诈骗、快递诈骗和退货诈骗等常见陷阱保持警惕,确保安全购物。

  及时维权“不拖延”

  在交易过程中要有“存证意识”,尽量保存好聊天记录、宣传介绍截图、消费凭证等维权依据,到货后及时验货,确认无误再签收。遇到消费纠纷及时与商家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选择向平台或平台所在地、卖家实际经营地市场监管部门、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投诉。

  

  


原文链接:http://scjgj.xinjiang.gov.cn/xjaic/tzgg/202411/98ddf9238cfb4748b794a65c2b674ade.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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