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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开展电动自行车四项国家强制性标准宣贯培训

  • 发布时间:2024-11-09
  • 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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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提升全区企业及监管执法部门的法律意识,规范电动自行车管理、销售,11月1日,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等四项强制性国家标准宣贯培训,自治区市场监管局一级巡视员鹿毅出席培训并讲话。

  培训要求,各地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增强工作责任感紧迫感,充分认识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强化电动自行车行业管理。要狠抓任务落实,切实推进全链条整治见效,企业要严格执行标准,确保出厂销售的电动自行车都符合国家标准。要形成工作合力,营造产业高质量发展良好生态,电动自行车全链条整治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政府、企业和社会各界携手共进,推动全链条整治落实落地。

  

  

  此次培训邀请无锡市检验检测认证研究院副院长、正高级工程师周滢,正高级工程师陈耀进行授课。重点讲解《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安全技术规范》《电动自行车用充电器安全技术要求》《电动自行车电气安全要求》《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四项技术规范,对整车标准、防火和阻燃等安全要求、充电器和锂电池等各项技术指标进行了宣贯解读。通过普及电动自行车及配件质量安全知识,讲解技术规范,进一步增强了电动自行车经营单位的法律意识和履行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能力。

  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将进一步加大电动自行车质量监管力度,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的违法行为,切实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为老百姓筑起、筑牢质量安全屏障。

  自治区相关厅局、乌鲁木齐市相关单位、行业协会相关负责人,区局相关部门及企业代表在现场参会。全疆各地州市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专班工作人员,各地州市市场监管局及相关单位,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充电器等相关产品生产销售单位代表共1500人以视频形式参加培训。


原文链接:http://scjgj.xinjiang.gov.cn/xjaic/qjxx/202411/3b7ee691c89e4a3092e7891f4008376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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