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市场监管领域电动自行车安全监管,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立足职能、多措并举,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工作,坚决防范遏制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发生。
加强宣传引导,推动落实主体责任。约谈40余家乌鲁木齐市电动自行车品牌代理商、经销商,宣传《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安全技术规范》及其他强制性国家标准,以及关于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管理的法律法规。并要求电动自行车品牌代理商、经销商要落实主体责任,建立执行进销货台账制度,落实进货检查验收等制度,严格核查产品合格证明、强制性产品认证等信息;落实“以旧换新”政策,减少非标车辆安全隐患;严禁销售未经CCC认证的电动自行车及相关的零部件产品,把好电动自行车准入关口,保障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安全。
加大执法力度,切实提高整治效果。会同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和自治区公安厅交警总队前往乌鲁木齐市、吐鲁番市、和田地区电动自行车销售场所、外卖配送企业及住宅小区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专项整治联合执法检查,重点对电动自行车销售场所是否存在非法改装、是否进销货查验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同时提醒商家在销售和维修电动自行车时要向顾客普及正确的使用方法和充电的注意事项等相关内容,引导群众购买、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严厉打击非法改装等行为。
下一步,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将继续加大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力度,进一步强化监管责任,落实主体责任,从严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并及时开展电动自行车“新国标”的宣贯活动,积极推动社会共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