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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3部门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医疗行业广告宣传合规提示》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4-11-02
  •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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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盟市及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卫生健康委,广播电视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监管为民理念,进一步规范全区医疗广告活动,有力维护医疗广告市场秩序,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和身体健康。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牵头自治区卫健委、自治区广播电视局制定《内蒙古自治区医疗行业广告合规提示》,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部门职责做好对属地医疗机构和各广告市场主体的行政指导和相关法规政策宣传工作。

   

   

   

                      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内蒙古自治区广播电视局       

                                                        2024年9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


原文链接:http://amr.nmg.gov.cn/zw/tzgg/202410/t20241030_259932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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