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市场监管局印发《关于推进个体工商户信用风险分类管理的实施方案》,全面推行个体工商户信用风险分类管理,推动监管资源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以信用助力个体经济健康发展。
根据《方案》,到 2025年底,对全省全量个体工商户实施科学分类,实现通用型个体工商户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在“双随机、一公开” 等监管中常态化运用。到 2026年底,实现通用型个体工商户信用风险分类结果与专业领域监管有效结合,信用风险监测预警深入推进,监管效能普遍提升,服务发展有力有效。到 2027年底,形成个体工商户信用风险分类管理长效机制,监管及时性、精准性、有效性不断提升,政策精准供给和帮扶培育更加高效,个体工商户满意度、获得感大幅提升。
《方案》明确13项重点工作任务,要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部署、沟通协调、业务衔接,形成工作合力。信用监管机构要做好统筹协调,完善制度规范,牵头推进个体工商户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各项工作;各专业领域监管机构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快建立完善本行业领域分级分类监管机制;信息化管理机构要提供技术支撑,加强安全基础设施和安全防护能力建设,防止失密泄密和侵犯个人隐私;基层市场监管所要发挥属地管理优势,丰富完善信用风险分类管理方式,推进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常态化运用,推动形成政府公正监管、个体工商户依法诚信经营的良好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