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第三季度,省市场监管局12315投诉举报指挥中心(以下简称12315中心)受理投诉举报咨询共计400605件。其中投诉108912件、举报34351件、咨询257342件。办复386361件,办复率96.44%。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543.02万元。
一、投诉情况
2024年第三季度,12315中心共受理投诉108912件。其中,商品类投诉55563件,服务类投诉53349件。
(一)商品类投诉
商品类投诉位居前三位的分别是:食品、服装鞋帽、交通工具,合计占商品类投诉总量的51.39%。
此外,首饰投诉量取代化妆品投诉量,排位进入前10位,其余类别排位与上季度基本一致。
图1 2024年第3季度全省商品类投诉量情况
食品投诉位居第一(占比34.87%)。反映的主要问题为:一是购买的食品过期、变质或有异物。二是商家宣传与实际不符。三是未明码标价、结算金额与标价不符。
服装鞋帽投诉位列第二(占比8.64%)。反映的主要问题为:一是商品有质量问题,商家不处理。二是产品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三是商家宣传与实际不符。
交通工具投诉位列第三(占比7.88%)。反映的主要问题为:一是商品有质量问题,商家不处理。二是商家宣传与实际不符。三是商家不履行合同约定或承诺。
(二)服务类投诉
服务类投诉位居前三位的分别是:餐饮服务、文化娱乐体育服务、住宿服务,合计占服务类投诉总量的39.54%。
此外,停车服务投诉量取代互联网服务投诉量,排位进入前10位,其余类别排位与上季度基本一致。
图2 2024年第3季度全省服务类投诉量情况
餐饮服务投诉位居第一(占比18.03%)。反映的主要问题为:一是商家提供的餐品变质或有异物。二是未明码标价,结算金额与标价不符。三是购买的优惠券、充值卡无法正常使用,退费难。
文化娱乐体育服务投诉位列第二(占比11.15%)。反映的主要问题为:一是办理的会员卡、充值卡无法正常使用,退费难。二是商家关门停业,退费难。三是商家不履行合同或承诺约定。
住宿服务投诉位列第三(占比10.36%)。反映的主要问题为:一是住宿条件与宣传不符。二是接受服务时人身、财产安全受损害。三是因消费者行程变更,退费难。
二、举报情况
2024年第三季度,12315中心共受理举报34351件。位居前三位的分别是: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广告违法行为,合计占举报总量的49.86%。
此外,不正当竞争行为举报量由上季度的第3位降至第5位,其余排位与上季度基本一致。
图3 2024年第3季度全省举报量情况
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举报位居第一(占比19.10%)。反映的主要问题为:一是经营腐败变质、霉变生虫、混有异物、掺杂掺假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二是标注虚假生产日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三是餐饮经营场所环境不整洁。
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举报位列第二(占比16.21%)。反映的主要问题为:一是商家不履行合同或承诺约定。二是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消费者的维权要求。三是经营者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侵害消费者权益。
广告违法行为举报位列第三(占比14.55%)。反映的主要问题为:一是广告不具有可识别性,消费者难以辨明其为广告。二是非医疗机构发布医疗广告。三是使用受益者的名义或形象作推荐、证明进行广告宣传。
三、简要分析
(一)从投诉举报领域分析,一是本季度家用电器、交通工具、餐饮服务投诉量,以及违规收费行为举报量较上季度增长较大。其中,交通工具投诉量今年首次进入季度商品类投诉前3位。此外,食品、餐饮服务投诉量和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举报量已连续2个季度位居商品、服务类投诉和举报榜首。二是从本季度客体类别来看,投诉举报主要集中在食品和餐馆服务等方面。食品投诉举报主要反映食品安全、广告、价格等问题。餐馆服务投诉举报主要反映食品安全、价格、广告等问题。三是从本季度各月数量来看,7月总量较高,9月总量较低。体现出受暑期等因素影响,涉家用电器、交通工具、餐饮消费等方面的消费诉求较多。
(二)从地域分析,西安、咸阳、榆林、渭南、宝鸡的投诉举报量位居全省前五位。其中,西安的投诉举报增量较大,主要是餐饮服务、其他市场监管领域违法行为和广告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量增加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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