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进一步提升食品安全风险防控能力,优化监管资源配置,推进精准有效、公平公正、文明有序监管,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省市场监管局起草了《福建省食品安全信用风险分级管理工作规范(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4年11月18日。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一、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建议发送至fjssab@126.com,邮件主题请注明“《福建省食品安全信用风险分级管理工作规范》反馈意见”字样。
二、通过信函邮寄至福建省福州市华林路147号福建省市场监管局食品安全协调处(邮政编码:350003),并请在信封上注明“《福建省食品安全信用风险分级管理工作规范》反馈意见”字样。
附件:
1.《福建省食品安全信用风险分级管理工作规范(征求意见稿)》
2.《福建省食品安全信用风险分级管理工作规范(征求意见稿)》修订说明
福建省市场监管局
2024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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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福建省食品安全信用风险分级管理工作规范(征求意见稿).docx附件2:《福建省食品安全信用风险分级管理工作规范(征求意见稿)》修订说明.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