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7月8日,我局在四川省成都市新津区宝墩镇万街村2组的成都宝龙仓储服务有限公司冻库中和未封闭的室外仓储查获涉嫌未经检验检疫冻品118508.3Kg,其中盐渍毛肚89342.9Kg、牛板筋4413.4Kg、猪肚16601Kg、牛鞭8151Kg,并依法将上述物品转移扣押在新津两冻库。
经调查,扣押的上述冻制品中盐渍毛肚72198.4Kg、牛板筋4413.4Kg、猪肚16601Kg无货主,成都宝龙仓储服务有限公司也不能提供这批冻品合法有效的货物来源及存货人的相关信息凭证。根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四十一条第三款的相关规定,请货主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持以上货物权属及货物来源合法证明到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执法稽查局(地址:成都市青羊区玉沙路118号)认领并接受调查处理。逾期无人认领的,本局将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四十二条第三款的规定,对该批冷冻肉制品按照无主货物,依法进行处置,并且不免除追究违法经营者的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联系人:童轩 028-86159617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