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以来,永州市市场监管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特供酒”清源打链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假借“特供”“专供”“内供”党政机关和军队名义制售伪劣酒类商品违法违规行为。 深挖生产环节源头。对全市酒类生产企业和小作坊开展“拉网式”排查,突出包材库房、包装环节、成品库房等重点场所,检查标识标签、销售记录、进货查验记录、委托加工合同等,严查是否生产或受委托生产“特供酒”。 紧盯食品经营售卖。对酒类销售者开展全面排查,以销售场所、仓库等为重点,严查是否采购、销售“特供酒”。对高档酒楼酒店、特色餐厅、主营商务宴请的餐饮服务提供者开展深入排查,以仓库和酒水单、结算单等为重点,严查是否采购、销售“特供酒”。 加强广告宣传监管。对广告主、广告发布者及相关生产经营者开展重点排查,严查是否存在“特供酒”虚假违法广告、虚假宣传,严禁设计、制作、代理、发布“特供酒”广告和信息。 筑牢消费提示防线。永州市消费者委员会发布“特供酒”消费提示,永州市酒业协会发布共同抵制“特供酒”倡议,通过微信公众号、宣传资料、新闻报道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特供酒”的本质与危害,让消费者真正了解“特供酒”的消费陷阱,引导消费者科学理性消费。同时,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及时受理处置公众反映涉及“特供酒”问题的投诉举报。 阻断网络平台交易。坚持线上监测与线下排查同步进行,以网络交易平台、广告发布媒介等为重点,全面开展对网络商品交易及互联网广告信息的监测排查,阻断“特供酒”线上销售渠道。 严查违法案件行为。对摸排发现的假冒伪劣、虚假广告、虚假宣传等制售“特供酒”违法违规行为,开展全链条溯源排查,查明问题产品进货渠道、流向和购销台账,深挖“特供酒”生产源头、包材印刷制作源头、虚假广告和虚假宣传信息发布源头,依法查处“特供酒”制售链条上相关生产者、经营者、印刷者、广告发布者、广告经营者、平台等主体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打掉“特供酒”制售源头。 截至目前,全市共监督检查食品生产企业53家、食品经营企业5933家、其他主体1670家,发布消费提示4份,开展重点宣传活动4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600余份,立案查处相关案件1件,查扣相关酒类产品4瓶。(供稿:永州市市场监管局 鲁珊)
原文链接:http://amr.hunan.gov.cn/amr/xxx/szdtx/202410/t20241014_3347507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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