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调整完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目录的决定》(国发〔2024〕11号)及《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调整完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目录的决定〉有关事项的公告》(2024年第25号),国务院决定调整完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目录,增加冷轧带肋钢筋、瓶装液化石油气调压器、钢丝绳、胶合板、细木工板、安全帽等6种产品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在本辖区内生产以上6种产品的生产单位,尽快办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按照规定,自2024年9月25日起,对于未办理以上6种产品生产许可证且擅自组织生产的经营主体,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依规按照无证生产的违法行为予以查处。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