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3日,湖南省酒业协会发出严禁生产销售“特供酒”倡议书,坚决维护党政机关和军队形象,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酒类行业生产经营秩序。 倡议书明确:坚决杜绝生产、销售、贮存含有“特供”“专供”“内供”党政机关和军队等类似标识内容的酒类商品;坚决杜绝以“特供”“专供”“内供”党政机关和军队等名义推销酒类商品,进行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坚决杜绝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含有“特供”“专供”“内供”党政机关和军队等类似内容的酒类商品广告;严格行业自律,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认真落实酒类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诚信合法经营;发现相关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报告相关部门,自觉维护公平正义的市场秩序。(供稿:食品经营处)
原文链接:http://amr.hunan.gov.cn/amr/xxx/xtdtx/202409/t20240930_3346777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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