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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庆假期销售环节食品安全提示

  • 发布时间:2024-10-09
  • 来源: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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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庆将至,广大消费者探亲访友、外出游玩、节日聚会等活动增多,为了让大家度过一个舒心、愉快、安全的假期,河南省市场监管局特就食品销售环节食品安全作出如下提示:

  经营者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

  一、做好进货查验。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制规定,开展“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自查管理,加强节日经营高峰时期食品进货渠道和产品质量审核管理,及时处理混有异物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严防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进场销售。

  二、做好经营场所和设备设施管理。做好节日消费高峰时期食品安全保障措施,提前配备与所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冷藏冷冻设备,保证食品贮存条件,防止食品脱冷和腐败变质。散装食品销售应具备防尘防蝇、隔离设施,不得将食品挤压存放,不露天摆放直接入口食品。

  三、诚信合规经营。严禁将预包装食品冒充现场制售,严禁现场制售食品篡改标签隔日销售;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选择符合《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的照明设施,不得使用“生鲜灯”,改变食品的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误导消费者。

  消费者应科学理性消费依法维权

  一、通过正规渠道购买食品。消费者在选购食品时,建议去资质证照齐全的商场、超市、农贸市场等正规销售场所。购买时,注意查看包装是否完整,仔细阅读包装上的相关信息,如生产许可、配料表、营养标签、生产日期、保质期等。拒绝在路边摊、移动车辆等场所消费,拒绝购买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产品,拒绝购买或食用无标签或标签信息不全、内容不清晰,掩盖或篡改标识的产品。

  二、网络购买食品需谨慎。网络购买食品请在官方网站或者合规第三方平台下单,在线购买食品时,一定要确认商家是否具有合法的食品生产经营资质,建议查看发货地址与经营地址是否一致,不建议购买异地发货、多仓发货等产品。不建议通过朋友圈、社区团购等个人途径购买食品。

  三、理性健康节约消费。消费者应秉持安全、节约、环保、健康的原则,自觉抵制食品浪费和过度包装;不购买食用野生动物,不买不食长江流域鱼类生物;动员亲朋好友共同抵制各类“特供”“专供”“内供”酒;营造绿色文明健康消费的良好社会氛围。

  四、提高消费维权意识。广大消费者在购物或外出就餐时要注意留存消费小票、发票或网络订单页面截图等相关凭证,一旦发现食品安全问题或消费纠纷,要及时拨打电话12345或12315进行投诉举报。节日期间,全省市场监管部门将通过监督抽检、监督检查、暗访检查等形式开展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切实防范食品安全风险。


原文链接:http://scjg.henan.gov.cn/2024/10-01/306985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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