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8号)规定,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粮食储备库有限公司、广西城市供水水质监测网来宾监测站、广西金天环境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广西科瀚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力机械质量检验站、广西建远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广西城市供水水质监测网良庆监测中心、广西德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广西城市供水水质监测网贺州监测站、上思三同工程检测有限公司、贵港运通机动车检测有限责任公司等11家检验检测机构申请,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决定注销上述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具体名单见附件)。自注销之日起,上述机构不得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检验检测数据和结果。
附件:注销资质认定证书的检验检测机构名单
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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