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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消费者报】湖南省岳阳市消保委提示 谨防宠物“免费领养”陷阱

  • 发布时间:2024-09-25
  • 来源: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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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沙讯(周鼎 记者余知都)近期,湖南省岳阳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接到多起关于宠物“免费领养”的消费投诉,反映一些不法商家在公共场所或抖音、微信朋友圈等平台发布免费领养宠物的信息,消费者领养时被强制捆绑各种消费。有消费者领养宠物后,被商家引导签订宠物用品购买协议,约定每月在该店固定消费280元购买宠物用品,为期18个月;如果解除协议,消费者还需支付远超宠物市场价的违约金。为此,岳阳市消保委发布消费提示,提醒消费者警惕宠物“免费领养”陷阱。

  选择正规渠道理性消费。消费者购买宠物应到正规、有资质、信誉好的宠物经营场所购买,对部分商家或个人所谓“免费领养”等广告宣传要提高警惕。选择网购时应了解相关评价,清楚了解对方的地址、经营资质等相关信息。不建议消费者在非第三方保障的网络平台上私自交易购买活体宠物,避免私下进行个人与个人之间的交易。

  查看检疫证明谨慎选购。活体宠物一定要有相应检疫证明,消费者购买宠物前应要求商家提供宠物的检疫证明等证件,也可要求商家出示相关疫苗接种证明。未打相应疫苗(如犬瘟热、猫瘟及狂犬病疫苗)的宠物建议消费者谨慎购买。购买宠物前,可提前学习了解相关知识,提高选购能力,避免买到带病的宠物。

  签订购买合同明确责任。建议消费者在购买或接受服务时与商家签订合同,明确双方的责任义务,注明宠物的品种、血统、性别、月龄、疫苗接种记录、健康状况等重要信息,特别要约定在一定时间内,宠物出现传染病或死亡后双方责任的界定及解决方案,以便出现问题时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签订合同时,逐条阅读合同条款,避免可能存在的消费陷阱,口头约定或承诺事项应写入合同条款。

  留存购买凭证依法维权。在实体店购买宠物时,应向店家索要并留存相关消费凭证,包括双方签订的购买合同;在线上购买宠物时,注意保留第三方平台订单凭证,不要私自添加微信进行交易,避免上当受骗。遇到消费争议时,先与商家沟通协商,协商不成可拨打12315投诉,或通过全国消协智慧315平台向消费者组织投诉。


原文链接:http://amr.hunan.gov.cn/amr/xxx/mtzsx/202409/t20240924_3346115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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