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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质量融资增信服务实体经济的若干举措》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4-09-11
  • 来源: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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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中共吉林省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中国人民银行吉林省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吉林监管局

   吉市监联字〔2024〕16号

  

   关于印发《质量融资增信服务实体经济的若干举措》的通知

  

  

  各市、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地方金融管理部门、人民银行吉林省各市(州)分行、各金融监管分局,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各政府性融资性担保机构,各银行业金融机构:

  现将《质量融资增信服务实体经济的若干举措》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 中共吉林省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

  中国人民银行吉林省分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吉林监管局

   2024年8月18日

  

   质量融资增信服务实体经济的若干举措

  

  为贯彻落实《质量强国建设纲要》和《关于开展质量融资增信工作更好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国市监质发〔2024〕52号)部署安排,进一步引导金融机构运用质量融资增信手段,助力企业加快发展,制定以下措施。

  一、明确质量融资增信要素范围

  对以下在质量信用、质量管理、质量品牌、质量基础、质量创新等方面具备相应能力、资质以及获得荣誉的吉林省内注册企业,提供质量融资增信服务。

  1.质量信用要素。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3年内无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等失信信息。企业3年内接受省级以上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未发现有不合格产品情况。

  2.质量管理要素。企业重视质量管理工作,曾获得省、市质量奖,中国质量奖及提名奖。企业建设首席质量官(质量安全总监)制度。举办质量QC小组活动并取得实际成果。

  3.质量品牌要素。企业品牌具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通过“吉致吉品”区域品牌认定,获批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入围全国较有影响的质量品牌价值排行榜单。

  4.质量基础要素。企业注重加强标准、计量、合格评定等质量基础设施建设。5年内曾获得过国家、省级标准创新贡献奖。主导制修定国家、行业标准,获得标准“领跑者”。通过获得CMA资质证书、CNAS实验室认证。产品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产品和服务认证,企业获得管理体系认证。

  5.质量创新要素。企业不断加强质量创新,获得省级以上技术创新中心或重点实验室,设备获得中国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获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省级以上“专精特新”企业、“小巨人”企业。获得有效专利和商标,获得省级以上质量攻关及科技成果等。

  6.质量其他要素。在质量信用、质量管理、质量品牌、质量基础、质量创新等方面获得其他相关荣誉,处于行业领先地位的企业和吉林省重点产业领域的企业。

  二、强化质量融资信贷支持

  7.支持企业融资信贷。鼓励金融机构对重视质量、追求卓越、具有较高质量效益水平的企业,适当提高贷款额度,增加信用贷款投放比例。积极推动质量融资增信业务纳入政府性融资增信担保范围,将质量奖励有关资金用于质量融资增信贷款贴息。

  8.优化审批办理服务。鼓励金融机构对符合质量融资增信要素的大中型企业,开辟绿色办理通道,优先为名单内企业提供生产经营、项目建设所需信贷资金。提高金融需求响应及审批办理速度。在风险可控前提下,通过单列信贷计划、专项考核激励等方式支持质量融资业务。

  9.拓宽融资增信渠道。鼓励金融机构对符合质量融资增信要素的中小微企业,根据企业的经营情况、资产和负债情况、纳税情况和房产情况等,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为其提供生产经营所需信贷资金。对于满足条件的企业信用授信全线上申请,提供方便快捷的融资增信服务。

  10.全力支持优势企业。鼓励金融机构以“吉字号”产业链供应链“链主”企业引领,对符合经营稳定性、质量保障能力、长期盈利能力、市场竞争力、品牌影响力、质量基础实力等多维度精准定位,提供供应链融资服务,支持其上下游企业融资。

  11.降低企业综合融资成本。鼓励金融机构统筹考虑企业资质、经营状况、担保方式、贷款期限等要素,提高精细化定价水平,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支持企业以其合法拥有的专利权或者专利权和商标专用权打包作为质押物,从银行机构获得贷款。对贷款利息、知识产权评估费、保险费、担保费等费用依据相关政策给予支持。

  三、提供质量融资服务

  12.加强风险防控。金融机构要建立健全质量融资增信风险管理制度,加强风险监测预警处置。运用企业信息、公共信用等数据交叉校验,跟踪企业经营状况、风险水平和质量融资增信信息变化,实现对企业质量融资增信各环节信息的动态精准掌握,做好信贷资金用途管理和真实性查验,切实防范发生套取和挪用风险。

  13.加强融资机制建设。鼓励金融机构深入挖掘和利用质量融资增信要素信息和企业信用信息,建立健全多维度的综合评价体系,将质量融资增信要素信息纳入信贷评价和风险管理模型,合理分析评价企业质量水平、品牌价值和创新发展能力。建立完善质量融资工作机制,根据质量融资增信要素信息积极对接企业融资需求,定期发布相关金融产品和特色服务信息。

  14.创新产业融资产品。鼓励金融机构围绕落实吉林省打造“吉字号”特色品牌,推动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转型等重点工程,对重点工程涉及的企业进行深入市场调研,创新推出专项贷款产品。通过与保险公司、第三方专业科技机构合作,支持产业发展,带动产业链条上各类经营主体增产创收。

  15.创新专项融资服务。鼓励金融机构对符合质量融资增信要素的企业,特别是科技创新类企业,根据企业品牌、专利技术、认证人才等情况完善融资及配套机制,制定特色化专属产品和融资服务方案,指定专人优先受理、优先审批,为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金融服务。

  16.创新权益融资服务。充分发挥创业投资支持科技创新的重要作用。鼓励金融机构对科创类企业根据其不同阶段的经营特点和金融需求,制定个性化的权益投融资服务方案,积极推进投债贷联动、创新认股选择权、专利权、碳排放权等融资方式,提供覆盖全生命周期的金融服务。

  四、加强质量融资保障

  17.加强业务指导。指导银行机构运用质量要素为企业提供金融服务,支持银行机构运用数字化、信息化手段开展信贷流程再造和业务创新,提高金融需求响应,优化审批办理流程。

  18.加强信息归集共享。在依法依规前提下,充分发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大数据功能,将质量融资信息共享给金融机构,便于及时查询企业信用信息,降低金融机构信息收集成本和贷款审核压力。

  19.深化政策支持力度。推动将质量融资增信列入政府性融资担保范围。开展质量融资增信相关标准研制。通过质量融资增信更好服务企业做大做强,产业建圈强链,推动各级地方打造区域特色产业。

  20.加强质量融资宣传。开展“政银助企”行动,共同组织质量融资增信业务培训、政策咨询等活动。将质量融资增信纳入质量强企强链质量强县(区、镇)活动之中,利用“质量月”、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平台强化宣传。

  21.加强统筹协调。要加强统筹协调和组织领导,落实质量融资增信工作任务,定期通报企业质量融资增信要素信息,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和创新成果,加强省、市、县联动,做好质量融资增信实施工作,更好服务吉林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联系电话:0431-85237071

  

   吉市监联字〔2024〕16号 关于印发《质量融资增信服务实体经济的若干举措》的通知.pdf


原文链接:http://scjg.jl.gov.cn/ztzl/zlqs/202409/t20240906_897301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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