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自治区市场监管局针对目前户外广告产业发展滞后,广告创新能力不强,广告企业无法新设置户外广告设施、各盟市户外广告设施设置规划缺失,多部门不能形成有效工作联动等制约广告产业发展的问题,联合10部门印发《关于加强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管理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集成市场监管、宣传、教育、财政、自然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广播电视、消防救援等多部门合力,提出务实管用、指向明确的指导性意见,充分调动社会各方力量,加快形成多元参与、有效联动的推动广告产业发展工作格局。从促进广告经营主体长远发展的角度出发,推动建立户外广告设施规划、设置准入、部门协调管理、市场参与等基础制度,在发挥知识产权、标准引领、资源要素共享、人才技能培训等综合作用上用力,提高行政效能,助力户外广告产业持续长远发展。
《意见》将推动各地区完善户外广告管理制度,从管理体制理顺户外广告设置、管理主体及行政许可、监督管理等事项,推动部门间职责衔接、工作联动,解决制约户外广告发展管理体制性问题;推动优化户外广告设施审批服务。指导压实分类审批责任、审批方式创新及审批流程升级,加强对广告发布内容及设施日常监管执法,为广告产业发展提供更加优良的营商环境;鼓励引导社会单位出让所属商业建筑规划范围内的户外广告经营权,鼓励技术标准的制修订,鼓励广告业头部企事业单位、高等院校等向广告企业分享资源、共享平台,推动社会各资源要素共享,助推户外广告高质量发展;引导经营主体积极参与公益广告宣传,采取适当方式给予支持,更大发挥户外广告宣传效应。
《意见》坚持问题导向,聚焦户外广告设施设置准入难、监督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围绕优化营商环境关键环节,提出指导性意见,推动户外广告设施设置“高效办成一件事”落地,将有效帮助广告经营主体稳经营增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