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关于知识产权强国强区建设的决策部署,加快建设支撑良好营商环境、助力科技“突围”工程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推动自治区经济高质量发展,近日,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向自治区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厅际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制发《内蒙古自治区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工程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及《2024—2025年知识产权强区建设和保护体系建设工程推进计划》(以下简称《推进计划》)。
《实施方案》强调,建设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是一项系统工程,要从知识产权保护全链条、全过程、全要素出发,重点在七个方面开展。一是构建系统完备、执行顺畅、动态调整的保护政策和标准体系。二是构建有机衔接、协同高效的知识产权执法司法体系。三是构建审查能力突出、代理服务规范、创新主体满意的知识产权授权确权体系。四是建设协同联动、衔接顺畅、运行高效的知识产权保护管理体系。五是构建便捷高效、解纷多元、社会各方广泛参与的知识产权保护社会共治体系。六是构建防范和化解知识产权领域重大风险的安全治理体系。七是构建专业化、信息化、智能化的知识产权保护能力支撑体系。《实施方案》的印发是坚持系统观念、整体谋划、统筹推进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和保护能力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举措,从授权确权、行政执法、司法保护、仲裁调解、行业自律、公民诚信等环节完善保护体系,加强协同联动,强化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创新保护制度、保护手段和保护模式,努力实现严格保护、协同保护、精准保护、高效保护、智慧保护,为全力办好两件大事,奋力书写中国式现代化内蒙古新篇章贡献知识产权保护力量。
《推进计划》进一步从完善知识产权制度、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完善知识产权市场运行机制、强化知识产权管理、提高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水平、加强知识产权领域国家安全治理、营造良好知识产权人文社会环境、深化知识产权合作交流、加强组织保障等九个方面明确了2024—2025年度88项重点任务和工作措施,联席会议办公室(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将对各成员单位及有关部门落实重点任务情况进行季调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