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起,《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施行。为推动《条例》学习,按照总局统一部署,7月12日至13日,省局组织消保处、省消保委秘书处全体人员及省局12315中心业务骨干,集中收看总局开设的《条例》解读直播课。同时要求各市(区)局和省局机关各相关处室、直属单位等在线参与学习。
直播课由市场监管总局、中国消费者协会、中国政法大学专家以及新疆、上海等市监部门同志专题授课。课程以《条例》为主线,通过重点条款解读、案例分析等形式,分别围绕《条例》出台的背景、立法思路及消协组织、行政保护、法律责任、消费争议解决与投诉举报实务、质量及售后、网络消费、合同、职业索赔应对与预付式消费等重点条款进行了分析解读。通过此次学习,进一步加深了系统消保工作人员对《条例》的理解,推动大家加强业务学习,提高业务能力。
《条例》的颁布实施,是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的一个重要里程碑,对新形势下优化消费环境、提振消费信心、改善民生福祉具有重要意义。下一步,省局将以《条例》实施为契机,持续抓好“一法一条例”的贯彻落实,切实提升消费维权工作水平,助力全省放心消费环境建设。
(消保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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