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国务院印发《关于调整完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目录的决定》、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调整完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目录的决定〉有关事项的公告》,工业产品生产许可新增6种产品、调整化肥生产许可审批模式等。省市场监管局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迅速行动,统筹谋划重点任务和具体工作,明确目标要求和方法措施,狠抓贯彻落实。
明确重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实施机关。新增的冷轧带肋钢筋、瓶装液化石油气调压器、钢丝绳、胶合板、细木工板、安全帽等6种产品生产许可,由省市场监管局实施;化肥、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继续由受委托的成都及7个区域中心城市市场监管局实施,其余13个市(州)辖区内的化肥、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由省市场监管局实施。
统一企业实地核查工作。新增产品及调整为“先核后证”审批方式的化肥等生产许可,不论是省本级实施,还是委托市级实施的,统一由省质检院(省审评中心)承担企业实地核查工作。
做好调整事项审批服务信息化支撑。及时调整行政许可“一单一图一表”,编制完善实施清单和办事指南。加快推进审批业务系统改造建设,畅通线下线上申办通道,规范审批流程。
加大政策宣传力度。统筹运用政务新媒体开展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目录调整等政策进行宣传,做好政策解答和受理咨询。开展新增6种产品生产企业及化肥企业底数摸底,提醒指导相关生产企业申办生产许可证。
此外,加强核查人员队伍建设,开展新增产品实施细则培训,做好调整事项的技术评审经费保障等,确保新调整产品生产许可在我省有序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