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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质量报】广东公布一批涉民生领域典型案例

  • 发布时间:2024-07-12
  • 来源: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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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以来,广东省市场监管局聚焦关系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重点商品、重点领域、重点行业,深入开展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打击相关违法行为。为进一步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近日,该局向社会公布一批涉及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典型案例,警示广大经营者诚实守信、合法经营,共同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深圳市宝安区某计量测试技术有限公司出具虚假校准证书案。深圳市市场监管局宝安分局经检查发现,深圳市宝安区某计量测试技术有限公司应客户要求,于2021年10月至2023年11月期间,未进行实地校准、编造数据,出具虚假校准证书1537份,收取客户6148元。当事人伪造校准数据出具虚假校准证书的行为,违反了《深圳经济特区计量条例》。2024年1月18日,深圳市市场监管局宝安分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的行政处罚。
佛山市南海区某家居装饰有限公司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案。2023年7月21日,在2023年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中,抽样机构广东省东莞市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对东莞市某家具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生产者为佛山市南海区某家居装饰有限公司(当事人)的床头柜产品进行抽检。经抽样检验,表面理化性能(漆膜)(抗冲击)不符合《木家具通用技术标准》国家标准,依据《木制家具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实施细则》,判定为不合格。当事人自2023年9月7日收到检验结论书面告知之日起15日内,未提出书面异议处理申请。当事人共生产同一执行标准、同一商标、同一规格型号的上述床头柜产品50个,已全部销售。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产品质量法相关规定。2024年3月13日,佛山市南海区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作出停止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的行政处罚。
汕头市濠江区某卤味店使用不合格及未按照规定申请检定的计量器具案。根据广东市场监管投诉举报平台交办投诉单,汕头市濠江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汕头市濠江区某卤味店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店正在使用的一台电子计价秤未见铅封及检定合格标志。该电子计价秤经广东省汕头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检定,检定结论为不合格。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计量法及计量法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2024年1月18日,汕头市濠江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没收电子计价秤、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的行政处罚。
中山市某燃气公司充装不能保证充装及使用安全的液化石油气瓶案。中山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依法对中山市某燃气公司经营场所进行检查,经查明,当事人在其充装站内,充装不能保证充装及使用安全的液化石油气瓶,共收取充装费用325元,违法所得67元。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广东省气瓶安全条例》相关规定。2024年1月24日,中山市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的行政处罚。
汕尾市某购物广场有限公司销售不合格定量包装商品案。汕尾市城区市场监管局现场检查发现,某购物广场有限公司销售的牛肉粒每罐净含量标注200克,经广东省汕尾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检验,检验批取样13罐,平均实际含量为157.069克,且大于2倍允许短缺量的件数为13件,检验批的净含量不合格。当事人销售的商品实际净含量不合格的行为违反了《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属于批量定量包装商品的平均实际含量小于其标注净含量的违法行为。2024年3月28日,汕尾市城区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
肇庆市封开县某幼儿园未保持防鼠设施完好案。肇庆市封开县市场监管局通过“互联网﹢明厨亮灶”智慧监管系统抓拍,发现封开县某幼儿园食堂内烹饪区有老鼠活动迹象,随即对该食堂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食品处理区的门处于敞开状态、门上未安装自动闭合器以及门口未设置防鼠板。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2024年3月14日,封开县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
惠州市惠东县某旅游有限公司涉嫌使用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案。惠州市惠东县市场监管局收到广东省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出具的《检验报告》,报告显示:惠州市惠东县某旅游有限公司“丛林滑车”检验项目中,“基础”“乘人部分与障碍物间安全距离”“把手、安全带或安全压杠”“低压配电系统的接地型式”“整机运行检查”等项目不符合《游乐设施监督检验规程(试行)》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惠东县市场监管局现场查看核实该特种设备使用情况,未发现运营。随后,执法人员查看2023年12月31日到2024年1月2日的监控录像,录像显示“丛林滑车”对游客开放使用。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特种设备安全法相关规定。2024年1月19日,惠东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

  记者 王越


原文链接:http://amr.gd.gov.cn/zwdt/mtgz/content/post_445412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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