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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消费者报】聚焦《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 广东上线民声热线

  • 发布时间:2024-07-12
  • 来源: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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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讯(陈晓莹 记者李青山)记者获悉,近日,广东省市场监管局上线广东民声热线,回应《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颁布实施后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热点难点问题,切实接受社会群众监督,通过实际行动持续净化消费环境。

  《实施条例》针对当前网络消费存在的问题,明确禁止“刷单炒信”“强制搭售”和“大数据杀熟”,严格规范“自动续费”,依法保障“无理由退货”。例如,在禁止“刷单炒信”方面,明确规定经营者不得虚构交易信息、经营数据,不得篡改、伪造、隐匿用户评价等。在禁止“大数据杀熟”方面,明确规定经营者不得在消费者不知情的情况下,对同一商品服务在同等交易条件下设置不同的价格或收费标准。同时,针对网络直播的特性和突出问题,《实施条例》细化了对网络直播营销活动以及直播平台经营行为的监管,直播带货必须明确“谁在带货”“带谁的货”。发布的直播内容构成商业广告的,应当依照《广告法》的有关规定履行广告发布者、广告经营者和广告代言人的义务,明确平台、直播间和主播“人人有责”。
近年来,广东省市场监管局按照广东省委、广东省政府统一部署,积极开展放心消费行动,加强行风建设,着力营造放心消费环境。据统计,今年上半年广东省市场监管部门高效处理了超过149万件投诉举报,挽回经济损失约3.13亿元,查处违法案件3.21万件,罚没金额总计2.60亿元。在全国12315消费投诉信息公示平台上累计公示消费投诉信息97万条,发展消费纠纷在线解决服务企业2438家,有效促进了消费纠纷在源头处化解。广东省消费者委员会新增培育放心消费承诺单位24085家、线下无理由退货单位3424家,有力提升了消费体验,充分体现了广东省在消费者权益保护上的坚定决心与显著成果。
同时,广东省市场监管局还牵头联合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等6部门开展放心消费十大行动,突出十大重点消费领域,以强化监管“小切口”护航放心消费“大民生”。
针对上线民生热线,广东省市场监管局表示,消费者在遭遇跨境电商消费纠纷时,享有多种维权途径,包括和解、调解、行政投诉、仲裁及诉讼等。接下来,广东省市场监管局将进一步加强对不公平格式合同条款的整治工作,包括强化监管执法、组织专项治理,并发挥合同评审专家委员会作用,从源头上治理霸王条款,持续净化网络交易环境,切实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原文链接:http://amr.gd.gov.cn/zwdt/mtgz/content/post_445416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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