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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日报】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向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发布指导建议书不得发布虚假直播带货“战报”

  • 发布时间:2024-06-22
  • 来源: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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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日报6月18日讯(全媒体记者 李成辉 通讯员 刘灵宁)17日,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召开落实网络交易平台主体责任行政指导会,发布《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行政指导建议书》,督促推动平台落实主体责任,共同维护“618”集中促销期间市场秩序。

  指导建议书建议,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全面实行“亮照(营业执照)、亮证(许可证)、亮规(交易规则)、亮标(证照链接标识)”经营,不得利用服务协议、交易规则以及技术等手段,干涉平台内经营者的自主经营。

  规范开展网络促销,禁止采取“虚假打折”“虚假标价”、不履行价格承诺等违法方式开展促销;不得通过虚假交易、刷单炒信、虚假评价等不正当竞争违法行为提高销量;不得发布不实的直播带货“战报”,虚增流量。

  销售货真质优商品,禁止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禁止销售非法改装、未依法经强制性产品认证的电动车及配件(锂电池和充电器)、电取暖器具、燃气用具等不合格商品;对虚假认证证书及监测报告、长江流域非法渔获物、无证3C商品、作弊电子计价秤等禁售商品及时下架或删除违法违规产品链接。

  完善消费纠纷处理机制,严格遵守网络购物七日无理由退货、网络购物“三包”等规定,确保消费者买得放心、买得安心、买得舒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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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http://amr.hunan.gov.cn/amr/xxx/mtzsx/202406/t20240621_3333294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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