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助力經營主體提升信用水平和市場競爭力,激發經濟社會發展內生動力。針對失信經營主體信用修復存在多頭修復、重複修復等問題,廣東省發展改革委牽頭廣東省市場監管局、省政務服務和數據管理局進一步完善信用廣東網站與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廣東)信用修復協同聯動工作機制,從2024年5月1日起,廣東實施信用修復「一口受理、一次辦成」改革,經營主體信用修復更加便捷高效。
據了解,近年來,廣東省市場監管局積極推進市場監管各領域信用風險分類監管機制建設,着力開展經營主體信用修復。
在改革前,廣東省市場監管部門作出的行政處罰信息,申請人向社會信用主管部門提交修復申請,修覆信用中國、信用廣東網站公示信息;同時還需要向市場監管部門提交修復申請,修復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廣東)公示信息。
在廣東實施信用修復改革後,申請人僅需向社會信用主管部門提交修復申請,無需再向市場監管部門提交修復申請。信用中國、信用廣東網站完成信用修復後,修復結果通過數據共享方式同步至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廣東),實現行政處罰信息修復的協同聯動。行政處罰信用修復的申請條件、申請材料可以通過信用廣東網站查詢。如需行政處罰整改證明材料,申請人可以向行政處罰決定機關申請出具。
在市場監督管理經營異常名錄、嚴重違法失信名單的信用修復無變化之時,申請人仍然可以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廣東)進行修復,修復結果通過數據共享方式同步至信用中國、信用廣東網站,實現市場監督管理經營異常名錄、嚴重違法失信名單信息修復的協同聯動。
在收到信用修復申請之日起二個工作日內,廣東省市場監管部門將作出是否受理的決定。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並告知申請人。不予受理的,將及時申請人,並說明理由。
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將通過採取網上核實、書面核實、實地核實等方式,對申請人履行法定義務、糾正違法行為等情況進行核實,並依據《市場監督管理信用修復管理辦法》有關規定作出信用修複決定,並通過書面、電子郵件、手機短訊、網絡等方式告知申請人。
特別值得關注的是,廣州、深圳、珠海市登記的經營主體,線上申請渠道請諮詢當地市場監管部門。(記者黃裕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