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市监发〔2024〕317号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转发《市场监管总局特种设备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设区市、韩城市、杨凌示范区市场监管局,省特检院:
现将《市场监管总局特种设备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转发给你们,请及时组织学习,并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特种设备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2024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