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1日,安徽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关于加强住宅电梯维修改造更新的实施意见》系列文件进行解读。并宣布将在全省集中开展住宅老旧电梯维修改造更新专项行动,争取到2025年6月底前重点完成投入使用15年以上住宅老旧电梯的维修改造更新,并采取设立应急备用金、电梯保险制度等措施,以解决维修改造更新资金筹措难问题。
电梯是群众使用最频繁的特种设备。随着生活水平提高,居民乘坐电梯的频率也在增加。目前安徽省电梯总量达45万台,住宅电梯总量超过30万台,截至年底,全省投入使用15年以上的住宅老旧电梯将达到1.36万台,如何加强住宅电梯特别是住宅老旧电梯的维修改造更新,是全社会共同关心的话题。
安徽省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韩永生介绍,随着部件老化、磨损、腐蚀,住宅老旧电梯故障率增高、安全系数下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出行。因此,加强住宅电梯特别是住宅老旧电梯的维修改造更新势在必行。安徽省聚焦隐患发现和处置、优化维修改造更新程序、加强政策支持等方面,制定了《关于加强住宅电梯维修改造更新的实施意见》《住宅电梯安全评估工作办法》《住宅电梯应急维修改造更新工作办法》《住宅电梯安全保险服务工作办法》以及《集中开展住宅老旧电梯维修改造更新专项行动方案》等系列文件。
据了解,针对维修改造更新机制不健全问题,安徽省明确住宅电梯使用单位建立“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建立住宅电梯应急维修绿色通道,设立应急备用金。推动电梯智慧化监管,各市建成了96366或12345电梯应急救援公共服务平台,电梯发生困人故障或者日常生活中遇有电梯相关问题,都可通过96366平台反馈。下一步,省市场监管局将建设全省电梯智慧监管系统,实现全省电梯安全监管数据一张网。
针对维修改造更新资金筹措难问题,安徽省加强政策创新,由各市按首期缴存的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总额的3%—5%设立应急备用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总工程师何以文介绍,各市政府设立应急备用金制度,备用金的额度可按首期缴存的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总额的3%—5%确定,专项用于垫付住宅电梯应急维修改造更新费用。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在收到电梯使用单位提出的用款申请后,对符合要求的,要在2个工作日内,依照电梯施工方案载明的资金拨付进度,从应急备用金账户划转资金至电梯施工单位。
同时,文件还要求推进在物业服务合同中明确不少于10%的物业服务费用于住宅电梯等设施设备日常维修保养;鼓励按程序使用住宅电梯投放商业广告收益等住宅小区的公共收益,用于住宅电梯安全评估、购买保险及维修改造更新支出。推行电梯保险制度,鼓励各市给予住宅电梯保费补贴。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安徽监管局一级巡视员袁成刚表示,创造性地引入电梯安全保险机制,是采用市场化思路推进社会治理、服务民生的有益探索。具体而言,通过专项维修资金等渠道筹资投保后,被保险人向保险机构提出申请,保险机构审核同意,就可进行理赔操作,提升了操作效率,解决以往类似资金不足、业主收款难、业主投票推进慢、费用分摊困难等痛点。保险机构承保后,有效参与到电梯安全评估工作中,也有利于精准评估电梯实际状况及维修更新质量,确保安全隐患“看得实、消得准”,合力打造宜居、智慧、韧性城市。(赵玉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