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预付卡消费领域“卷款跑路”现象,近日,湖南省湘潭市市场监管局充分发挥信用监管作用,实施从严治理,对12家经营单位采取信用限制措施,对相关个人设置任职资格限制。 据了解,湘潭市市场监管局调取了近两年12345、12315消费投诉举报记录,在分类、汇总、比对基础上,重点进行信息查询、电话回访、住所核查。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公司法和《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通过办理会员卡、优惠卡、充值卡等方式收取消费者预付款后在经营中“不辞而别”的湘潭市某健身有限公司、湖南省某爱车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等12家经营单位采取信用限制措施,对相关个人设置任职资格限制。在将这些信用限制信息嵌入许可登记流程的同时,该局还将上述单位和个人的失信信息共享给其他部门,提请多部门实施信用约束和联合惩戒。 根据规定,上述经营单位在妥善处理完毕消费者退费纠纷之前,不得办理企业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经营范围、股权转让等变更登记,也不得办理迁移和注销登记;相关个人在行政许可、金融信贷、资质评定、出入境等方面也将面临严格的限制或禁入。 □沈 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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