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市监函〔2024〕161号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西安计量技术研究院承担省级型式
评价实验室和授权项目的通知
各设区市、韩城市、杨凌示范区市场监管局,各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各相关单位:
为提高计量服务与保障能力水平,更好地服务区域经济建设,有力保障全省计量器具的研发制造和相关产业的健康发展,根据《计量器具新产品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8号)有关规定和西安计量技术研究院申请,经省局研究,决定授权西安计量技术研究院为省级计量器具新产品型式评价实验室,授权项目、证书和专用章编号见附件。
各设区市、韩城市、杨凌示范区市场监管局在受理一般压力表、压力真空表和真空表等计量器具型式批准申请时,应当按照《计量器具新产品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委托西安计量技术研究院进行型式评价。
附件:西安计量技术研究院型式评价实验室授权项目表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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