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省产品质量监督工作需要,按照《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专家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经本人自愿申请、所在单位推荐、省局遴选、社会公示,现聘用陈文等30名同志志为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专家,纳入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专家库,聘期三年,从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计算。聘期内,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日常工作考核和年度情况,对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专家实施动态调整。现将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专家名单通告如下(见附件)。
附件: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专家名单
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