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青海湖裸鲤资源保护工作开展以来,海北州市场监管部门立足职能,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州委、州政府安排部署,切实加强市场监管执法,严厉打击销售经营野生动植物产品及青海湖水域水产品的违法行为,有效阻断湟鱼等野生动物的市场流通渠道并取得了一定成效。
海北州市场监管局坚持把黄河水域禁捕、青海湖封湖育鱼专项行动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抓,成立野生动植物保护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了工作安排、工作任务、工作要求。先后组织召开青海湖封湖育鱼专项行动、生产流通领域环节生产、加工、销售野生动物专项整治工作部署会和研判督办推进会,进一步压实执法人员工作职责。
全面摸清底数,对全州特别是环湖地区餐饮经营单位、水产品经营户开展全面排查,建立监管台账。检查并督促市场主体严格落实索证索票制度、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不采购、不经营非法捕捞渔获物。打击非法经营行为,重点查处集贸市场及餐饮业非法经营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结合实际全面开展专项检查,今年以来,全州共出动执法人员2850人(次),共检查餐饮单位4668家(次),其中食品生产企业33家(次),小作坊110家(次),食品销售单位2617家(次),食品餐饮单位1908家(次)。监测电商平台(网站)10余次,未发现销售野生动物和非法捕捞渔获物违法行为。
开展网络商品交易平台野生动物交易专项整治,加强对电商网络配送售卖野生鱼类及其制品及禁捕期售卖渔获物等行为监管监测。督促美团等网络交易平台严格落实野生动物交易管控责任,严禁野生动物交易、食用以及利用场所和单位非法出售、收购、运输、食用、经营、宣传利用野生动物行为,坚决清除线上线下野生动物非法交易。同时,加强广告监测监管,对发现涉及非法水生野生动物交易和长江流域渔获物生产经营等虚假违法广告线索,第一时间依法依职责核实查处。全年,共对44户经营主体网站、35家网店进行了监测,共检测互联网广告3884条,其中电视台广告1608条,互联网广告2276条,未发现涉及经营野生动物的广告行为。
制定印发《海北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严禁违法销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通告》等宣传资料共1万余份,悬挂横幅10余条,签订张贴禁售承诺书450余份。同时,督促餐饮服务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和社会责任,严格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加工制作食品,严禁制作经营野生动物或野生动物制品,不在菜谱及广告中出现“野味”及野生动物名字等内容,并发布消费提示和通告,积极引导消费者健康饮食,广泛宣传保护野生动物重要意义和滥食野生动物的健康风险,动员社会各界共同参与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勤俭节约、营养膳食、共享食品安全创建成果。
下一步,海北州市场监管局持续压实工作责任,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监管力度,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违法行为,维护生态平衡,将野生动植物监管工作与推进“平安海北”建设等常态化工作有机结合,推进海北生态文明建设,巩固青海湖封湖育鱼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