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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旦、春节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2023年第14号)

  • 发布时间:2023-12-25
  • 来源: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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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元旦、春节将至,为营造安全放心的节日消费环境,确保全省居民舌尖上的安全,海南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防范食品安全风险,树立科学健康消费理念。

  一、采购渠道要正规,标签查看要仔细

  采购年货应选择具有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的超市、商场,以及具有合法经营资质的集贸市场等销售场所。购买预包装食品时,要留心观察食品外包装上的标识,查看食品的品名、产地、厂名、生产日期、生产许可证号等标识是否清楚、齐全,外包装是否整洁,有无破损,是否在保质期限内。选购散装食品(食用农产品除外)时,应观察用于盛放食品的容器是否注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不选购无标签标识、外观性状不正常、超过保质期的散装食品,不徒手随意接触直接入口的散装食品。消费者购物后应妥善保存发票等有效购买凭证,作为出现食品安全问题时的维权凭证,并及时拨打12345热线投诉举报。

  二、外出就餐要谨慎,合理饮食树新风

  一是选择持有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的餐饮服务单位就餐,不要到无证小店和街边小摊就餐。二是慎食高风险食品,若选择食用凉菜、熟食卤味和生食水产品等冷食、生食类食品时,应注意查看食品经营单位是否具有经营相关冷食和生食类品种项目。三是禁止食用重点野生保护动物和其他陆生野生动物,包括人工繁育、人工饲养的陆生野生动物,以及有关法律禁止食用的其他野生动物,禁止以家畜家禽名义食用野生动物。四是鼓励公筷分餐,抵制浪费。聚餐应使用公筷、公勺,鼓励分餐制,避免交叉污染。要杜绝攀比消费,树立节约意识,应适量点餐、适量取食、餐后打包,坚决杜绝爱面子、讲排场、大手大脚、铺张浪费等现象,践行“光盘”行动,树立健康、文明餐饮新风尚。

  三、网络订餐莫大意,安全卫生掌握好

  一是查看商家证照信息、菜品原材料、店铺评价,不要仅仅关注菜品评价,谨慎下单。二是尽量选择近距离的餐饮单位订购,以缩短食物运送时间。三是收到餐食后,查看包装是否完整、是否有被开启的痕迹、食品是否被污染等,并及时加工或食用,勿长时间存放。四是不网购凉菜、生食食品和冷加工糕点等高风险食品。建议不要在微信及朋友圈等“私房菜”经营店订购餐品。

  四、保健食品消费要警惕,健康状况需关注

  不轻易参加免费讲座、免费茶话会、免费旅游等活动;不要将个人信息泄露给他人;不要相信虚假夸大保健食品功效的宣传广告。购买保健食品要认准“蓝帽子标识”,保健食品不能代替药品治疗疾病。警惕保健食品消费陷阱、金融理财消费陷阱、旅游出行消费陷阱和养老生活消费陷阱。

  老人、儿童就餐时,应注意食物多样、粗细搭配。海南特色节日美食,如京果、红糖年糕、糖贡等含糖、含油量较高,心脏病、“三高”患者等人群,应尽量少吃,多食富含纤维素、维生素的新鲜蔬菜和水果等健康食品。不暴饮暴食,限量饮酒,以免造成胃肠的不适,甚至消化系统或其他疾病的发生。

  五、主体责任落到位,安全意识莫放松

  食品经营单位要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把采购关,必须从正规渠道采购食品原材料,并仔细检查、验收,严格索证索票、做好台账记录。严禁采购“三无”食品,严禁采购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及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严禁采购使用过期、变质食品。餐饮服务单位接受订单要量力而行,不得超过接待能力提供用餐,确保餐饮具消毒彻底、食物储存等能力满足需求。

  六、监督检查要强化,群众利益放心中

  节日期间,海南省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强食品安全巡查检查,消费者若发现食品安全、消费欺诈、服务质量、哄抬物价等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12345热线投诉举报,市场监管部门将第一时间核查处置,坚决维护广大消费者饮食安全和消费权益。

  恭祝全省居民度过健康、祥和、欢乐、平安的元旦、新春佳节!

  




原文链接:https://amr.hainan.gov.cn/zw/xfts/202312/t20231222_355510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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