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8日,国务院食安办在北京举行第三批“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授牌仪式,延边朝鲜族自治州被授予“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称号,成为此次36个正式命名的城市(区)之一,也是全国首个获此殊荣的少数民族自治州。自2016年被确定为试点以来,延边州坚持以“创”带“管”工作思路,突出“延边特色”,高起点、高标准、全方位推进8县(市)全域共创共建,食品安全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不断提升,食品安全形势持续稳中向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