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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西州市场监督管理局织好禁渔“一张网”筑好禁渔“防火墙”

  • 发布时间:2023-11-27
  • 来源: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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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以来,海西州市场监管局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禁捕退捕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市场销售、餐饮场所、网络交易监管等领域为重点,注重织好长江禁渔“一张网”,筑好长江禁渔“防火墙”,打好长江禁渔“组合拳”,以更严举措、更高标准开展全链条监管执法,严厉打击市场销售长江流域和青海湖非法捕捞渔获物违法行为,坚决守牢长江禁捕和青海湖封湖育鱼市场监管底线。

  

   严把准入关,规范市场经营。紧盯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场所,严把从市场主体准入到“餐桌”每个环节的监管关口,全环节追踪、全链条打击销售非法捕捞渔获物的违法行为。对水产品生产经营户、餐饮服务单位和农贸市场进行了拉网式清查。禁止采购和销售在长江流域和青海湖非法捕捞的渔获物,禁止采购和销售无溯源凭证、来源不明的水生野生动物及其产品。同时,要求各相关市场主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切实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确保销售的水产品及其制品来源清楚、渠道合法。

   坚持问题导向,夯实监管责任。坚持将常态化监管和专项整治行动结合起来,日常监管做到“五个禁止”,禁止生产企业收购加工、禁止各类市场进货销售、禁止餐饮场所经营食用、禁止电商平台发布信息、禁止一切媒介发布广告。查看市场主体店堂招牌、菜单等是否含有“江鲜、江鱼”等禁用内容,坚决打击市场销售长江流域和青海湖非法捕捞的渔获物违法行为。同时,加强对电商平台售卖重点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行为的监管,督促电商平台将禁限售目录纳入平台禁售商品服务名录和违禁词库。今年以来,全州市场监管系统共检查农贸市场396户次,水产品经营户338户次,餐饮服务单位3815户次,监测电商平台(网站)2次,发放宣传资料500余份。查办非法加工销售湟鱼案件3件,罚款12006元,停业整顿10天。

   加强“禁捕”宣传,营造良好氛围。通过悬挂宣传横幅、发放宣传单、微信群等方式,全方位、广角度、多形式宣传长江禁捕和青海湖封湖育鱼工作。深入农贸市场、水产店、餐饮等重点场所宣传“长江禁捕和青海湖封湖育鱼”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提高社会公众和经营者的知晓率和参与度,让“源头不捕、市场不卖、餐馆不做、群众不食”成为社会公众和经营者的普遍性认识,浓厚依法监管氛围。

   下一步,海西州市监局将继续立足市场监管职能,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加大市场监督检查力度,畅通举报投诉渠道等途径,抓好重点区域、重点行业的市场主体监管,强化与农业、公安等部门衔接,密切配合,协作执法,形成监管合力,斩断市场销售长江流域和青海湖非法捕捞的渔获物产业链,坚决打击市场监管领域各类涉渔违法行为,营造全社会保护长江流域生态环境的良好氛围,努力实现“生产企业无加工,线上线下无销售,餐饮单位无供应,所有环节无广告”的工作目标,确保最严“禁渔令”落实落地。

  

  

  

  

  


原文链接:http://scjgj.qinghai.gov.cn/Article/FormDetailsSJJ?Article_ID=72C703DC-9727-4122-BEC3-608581FD3A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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