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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粮食市场监管 筑牢粮食安全防线

  • 发布时间:2023-11-25
  • 来源: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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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根治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持续推进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海北州市场监督管理局积极履行粮食市场经营活动监管职责,进一步加强对全州粮食购销领域粮油产品质量和价格监管,督促各县局开展粮油产品的质量抽检和度量衡器具检验检测,进一步规范全州粮食购销领域市场行为,防止各类违法行为发生,维护全州粮食购销领域市场秩序。

  

   一是严格粮食收购市场准入制度。落实商事登记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从事粮食收购的市场主体,必须在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注册后取得粮食收购资格许可,方可从事粮食收购经营,防止违法行为的发生。

   二是加大粮食市场监督检查。结合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加强对粮食经营主体的监管,检查是否有进货台账和进货单,是否有供货商及生产厂家相应的资质证明,每批次粮油是否有合格的出厂检验报告,督促粮食经营者建立健全进销货台账、进货查验和质量承诺等自律制度,建立健全粮食市场监管长效机制,维护正常的粮食交易秩序。共检查粮食经营户275户次,对检查中发现的部分经营户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未明码标价等行为给予了警告、责令改正等处理。

  

   三是加强粮食经营户价格监管。督促相关经营户落实粮食安全主体责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法律法规,切实加强对粮食购销领域价格垄断行为的检查,防止出现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以不公平高价销售粮食或者以不公平低价收购粮食和达成垄断协议,查处不明码标价等价格违法行为。同时,发挥投诉举报的作用,通过12315平台及热线、群众来信来访等渠道,全面收集梳理存在的价格问题并建立动态监管台账。通过检查暂未发现价格违法线索。

   四是加强对计量器具的检查。加大对粮食市场计量器具的检查力度,防止不法经营户利用不合格器具短斤少两,欺诈、坑害农民群众和消费者,保护广大农民和消费者的利益。今年共检验检测粮食经营户度量衡器56台,经检测全部合格。

   五是加大购销领域粮食抽检。为提高监管靶向性,确保粮油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取得实效,州县两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严格落实粮食加工品质量抽检制度,在全州范围内开展粮油监督抽检,排查风险隐患,落实经营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意识及管理意识,确保让人民群众吃得放心。抽检过程中认真核对被抽检粮油样品的产品名称、生产日期批次、生产单位地址等信息,准确填写抽样凭证、样品封签,严格按照程序现场封存样品。州县两级共抽检粮食加工品88个批次,食用菜籽油42个批次,经检验全部合格。

   下一步,州市场监管局将继续立足本职,发挥市场监管职能,引导粮食购销主体规范使用计量器具、明码标价、诚信守法,切实维护粮食收购和流通市场秩序。

  

  

  

  


原文链接:http://scjgj.qinghai.gov.cn/Article/FormDetailsSJJ?Article_ID=2B12801A-D988-4F9C-B270-0D5FE6D79B7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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