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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市场监管局坚持问题导向扎实推进食用植物油生产监管

  • 发布时间:2023-11-18
  • 来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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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食用植物油是人民群众日常消费的大宗食品。为保障食用植物油质量安全,云南省市场监管局深入贯彻落实“四个最严”,根据总局加强食用植物油质量安全监管的要求,周密部署,狠抓落实,充分运用监督检查、监督抽检等手段,结合地方实际从七个方面督促食用植物油生产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深入查摆食用植物油生产监管短板弱项,防范食品安全风险,严厉打击违法添加乙基麦芽酚、掺杂掺假等违法行为,全力保障消费者权益。

  2023年前三季度,云南省共检查食用植物油生产企业171家,检查小作坊992家,梳理风险问题221个,制定风险防控措施238条,责令停产4家,立案查处4起,罚没款7.33万元。未发现掺杂掺假、超范围使用香精香料的情况,全省食用植物油质量安全水平总体稳定。

  一是突出风险防控,推动责任落实。将加强食用植物油生产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列入“三张清单”重点工作,通过视频调度、实地调研、工作通报等方式,督促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坚持问题导向和底线思维,进一步树牢风险防控意识,完善风险防控机制,强化风险防控措施。按照“一企一档”建立风险清单、措施清单和责任清单,覆盖率达100%。对排查发现的风险督促企业整改到位,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坚决依法查处。将风险排查防控工作纳入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强化督导检查,适时通报。同时,督促食用植物油生产经营者每年至少组织一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自查,严格落实原料供应商审核以及进货查验、生产过程控制、出厂检验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二是聚焦专项整治,严查违法添加。坚持问题导向,持续加强食用植物油监管。针对2021年综合治理发现的问题,2022年组织开展食用植物油质量安全监管“回头看”,严格监督检查、监督抽检、严查违法违规行为,共检查生产企业204家次,检查小作坊811家次,重点检查企业原料把关、进货查验、违法添加乙基麦芽酚、掺杂掺假、标签标识等,发现标签标识不规范、未落实进货查验等问题685个,督促全部完成整改,责令停产4家。通过综合治理,食用植物油生产者主体责任意识不断增强,进货查验、生产过程控制、出厂检验等制度落实更加规范,全省食用植物油生产经营秩序得到进一步改善。

  三是注重统筹协调,促进社会共治。将食用植物油整治工作融入食品安全“守查保”专项行动和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工作中,统筹资源,加大整治力度,对违法违规企业治理情况进行抽查核查。对专项治理中责令停产的企业,逐一核实确保整改到位,确保真正达到复产条件方可准许生产。对多批次抽检不合格企业开展飞行检查和综合治理,强化“监管之监管”,并对基层生产许可、监督检查工作质量开展抽查检查。在检查中强化食用植物油相关法律法规、标准等的宣贯,提高食用植物油生产者食品安全认识。畅通投诉举报渠道,落实有奖举报制度,鼓励消费者举报,营造全民监督、社会共治的良好氛围。


原文链接:https://www.samr.gov.cn/spscs/sjdt/gzdt/art/2023/art_fe53f55c3e6d4896980cada8e81f630b.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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