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关于2022年上半年
化肥等10种产品质量广西监督
抽查情况的通报
各市市场监管局:
为加强生产及流通领域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2022年第一、二季度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对全区化肥等10种产品质量开展了广西监督抽查。现将具体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概况
本次抽查产品为化肥等10种产品,共抽查609家企业(销售者)生产(销售)的906批次产品(不涉及出口产品)。经检验,检出106批次不合格产品,不合格发现率为11.7%。其中,抽查252家企业生产的390批次产品,检出不合格产品16批次,不合格发现率为4.1%;抽查357家销售者销售的516批次产品,检出不合格产品90批次,不合格发现率为17.4%。
二、抽查结果分析
(一)化肥
共抽查156家企业(销售者)的230批次产品,检出不合格产品14批次,不合格发现率为6.1%。其中,抽查65家企业生产的86批次产品,不合格产品1批次,不合格发现率为1.2%;抽查91家销售者销售的144批次产品,不合格产品13批次,不合格发现率为9.0%。重点对产品的外观、总氮、有效五氧化二磷、氧化钾、总养分、水溶性五氧化二磷、有机质、氯离子、硫含量等25个项目进行检验。不合格项目涉及氯离子、总养分、有效五氧化二磷、水溶性磷占有效磷百分比、水溶性磷、粒度、氧化钾。
(二)农用薄膜
共抽查29家企业(销售者)的50批次产品,检出不合格产品8批次,不合格发现率为16.0%。其中,抽查10家企业生产的21批次产品,未发现不合格产品;抽查19家销售者销售的29批次产品,不合格产品8批次,不合格发现率为27.6%。重点对产品的拉伸负荷(纵、横向)、断裂标称应变(纵、横向)、直角撕裂强度(纵、横向)、透光率、雾度、流滴性能、厚度、厚度偏差等8个项目进行检验。不合格项目涉及拉伸负荷、直角撕裂负荷、厚度、厚度偏差。
(三)家用燃气灶
共抽查39家销售者的51批次产品,检出不合格产品8批次,不合格产品发现率为15.7%。重点对产品的气密性、燃烧工况、温升、熄火保护装置、油温过热控制装置、一般结构、使用交流电源灶具结构的特殊要求、标志、包装等9个项目进行检验,不合格项目涉及熄火保护装置、一般结构、标志、包装。
(四)家用燃气灶标识
共抽查了12家销售者的12批次产品,检出不合格产品3批次,不合格发现率为25.0%。重点对产品的标志、包装等2个项目进行检验,不合格项目涉及标志、包装。
(五)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
共抽查77家销售者的100批次产品,检出不合格产品7批次,不合格产品发现率为7.0%。重点对产品的材料及结构、安全装置结构要求、燃气系统气密性、燃烧工况、热水性能、铭牌、安全注意事项、包装等8个项目进行检验,不合格项目涉及材料及结构、热水性能、燃烧工况(烟气中一氧化碳含量)。
(六)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标识
共抽查了11家销售者的11批次产品,未发现不合格产品。重点对产品的铭牌、安全注意事项、包装等3个项目进行检验。
(七)室内加热器
共抽查了19家销售者的30批次产品,检出不合格产品4批次,不合格发现率为13.3%。重点对产品的标志和说明、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输入功率和电流、工作温度下的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稳定性和机械危险、结构(不包括第22.46条的试验)、内部布线、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接地措施、爬电距离和电气间隙、耐热和耐燃等11个项目进行检验。不合格项目涉及标志和说明、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输入功率和电流、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接地措施。
(八)电热暖手器
共抽查了20家销售者的30批次产品,检出不合格产品14批次,不合格发现率为46.7%。重点对产品的标志和说明、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输入功率和电流、工作温度下的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稳定性和机械危险、结构(不包括第22.46条的试验)、内部布线、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接地措施、爬电距离和电气间隙、耐热和耐燃等11个项目进行检验。不合格项目涉及标志和说明、输入功率和电流、结构、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接地措施。
(九)烟花爆竹
共抽查41家企业(销售者)的80批次产品,检出不合格产品32批次,不合格发现率为40.0%。其中,抽查9家企业生产的13批次产品,不合格产品3批次,不合格发现率为23.1%;抽查32家销售者销售的67批次产品,不合格产品29批次,不合格发现率为43.3%。重点对产品的销售包装标志、销售包装、外观、部件、结构和材质、主体稳定性、燃放性能、药种、药量等9个项目进行检验,不合格项目涉及销售包装标志、部件、燃放性能、药量。
(十)服装儿童及婴幼儿服装、中小学生校服
共抽查49家企业(销售者)的52批次产品,检出不合格产品8批次,不合格发现率为15.4%。其中,抽查29家企业生产的30批次产品,不合格产品4批次,不合格发现率为13.3%;抽查20家销售者销售的22批次产品,不合格产品4批次,不合格发现率为18.2%。重点对产品的可分解芳香胺染料、甲醛、纤维含量、pH值、染色牢度、异味、附件抗拉强力、绳带要求等8个项目进行检验,不合格项目涉及纤维含量和附件抗拉强力。
(十一)水泥
共抽查129家企业(销售者)的220批次产品,检出不合格产品2批次,不合格发现率为0.9%。其中,抽查112家企业生产的200批次产品,不合格产品2批次,不合格发现率为1.0%;抽查17家销售者销售的20批次产品,未发现不合格产品。重点对产品的烧失量、氧化镁、三氧化硫、氯离子、不溶物、水泥中水溶性铬(Ⅵ)、凝结时间、强度、安定性、密度、比表面积、细度、放射性、白度、保水率等15个项目进行检验,不合格项目涉及烧失量、28d抗压强度、水溶性铬(Ⅵ)。
(十二)玻璃
共抽查27家企业生产的40批次产品,检出不合格产品6批次,不合格发现率为15.0%。重点对产品的抗冲击性、碎片状态、霰弹袋冲击性能、表面应力、厚度、耐热性、耐辐照性、落球冲击玻璃性能等8个项目进行检验,不合格项目涉及碎片状态、耐热性。
三、跟踪抽查结果
在本次抽查的产品中,跟踪抽查到2021年抽查不合格生产企业28家,有8家企业本次抽查仍不合格,20家单位本次抽查合格。
四、处理意见
针对本次监督抽查结果反映出的问题,各有关市市场监管局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扶优扶强、打假治劣、引导消费”的原则,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好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及企业的后处理工作,并按相关规定时限要求将数据及时填报e-CQS系统。
附件1 2022年第一、二季度化肥等10种产品质量广西监督抽查结果汇总表.zip
附件2 产品质量广西监督抽查连续两年抽查不合格生产企业名单.xlsx
自治区市场监管局
2022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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