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
《广西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目录
(2023年版)》的通知
各市市场监管局:
为进一步加强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提高质量安全治理水平,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十四五”市场监管现代化规划的通知》及《全国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目录(2023年版)》,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组织制定了《广西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目录(2023年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以下工作要求认真贯彻执行。
一、推动目录实施。在贯彻执行本目录的基础上,坚持问题导向,突出纳入2023年质量安全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产品,以及涉及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老人儿童、乡村振兴和九大产业集群、平陆运河项目等相关产品,抓好生产和流通领域重点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压实企业主体责任。
二、实施动态调整。根据监管实践和形势变化,结合日常质量安全监管情况,对发现有必要调整的,可提出调整建议,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将组织专家对产品质量安全状况进行跟踪评估,根据风险评估结果对重点监管的产品目录进行动态调整,提高监管的精准性和有效性。
三、强化协调联动。强化统筹协调,上下联动,进一步形成全区“一盘棋”的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格局。科学采取监督抽查、生产许可、风险监测、执法打假、认证认可、缺陷产品召回等监管措施,综合施策,推动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协同化。
请各市市场监管局于每季度结束后10日内,将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目录实施情况报送自治区市场监管局质量监管处。联系人:黄飞雪,联系电话:0771-5313863,邮箱:gxzljdc@163.com。
附件:广西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目录(2023版).wps
自治区市场监管局
2023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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