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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一”旅游消费提示

  • 发布时间:2023-11-18
  • 来源: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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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一”小长假即将来临,福建省市场监管局、福建省消委会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提前合理规划,理性消费,遇到问题依法及时维权:

  一、选择有资质的旅行社。参团旅游时,要选择资质齐全、信誉较好的旅行社或者网站,注意查看《营业执照》《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等证照,以及证照的有效期和范围。

  二、注意签订旅游合同。要仔细阅读合同中的每一项条款,对旅游路线、景点、饮食、住宿、交通工具等方面尽量在合同中明确,特别对补充情况要进行明确的约定。

  三、警惕低价旅行团。警惕“会员免费畅游”“0元旅游团”“超低价畅住”等明显低于合理价格的揽客行为,理性选择合适的旅游产品线路。

  四、购物消费需谨慎。要仔细查看商品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合格证等相关信息。购买珠宝玉石等贵重商品,一定到资质齐全的正规场所,并索要鉴定证书、购物凭证等。

  五、留存凭证及收据。无论是跟团、自助出行或旅游购物,要及时向商家索要发票或收据,留存好有关凭证,做好提前防范。一旦发生消费纠纷,消费者可先与经营者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应及时向当地旅游、市场监管、消委会组织等部门反映或直接拨打12345、12315热线进行投诉举报,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良好的消费环境是提振消费信心的前提,在此我们呼吁,经营者要秉持诚信经营原则,共同维护好旅游消费市场秩序,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严格遵守《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严格执行明码标价规定,销售商品应当标示商品的品名、价格和计价单位,提供服务应当标示服务项目、服务内容和价格或者计价方法,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禁止价格欺诈行为,不得利用虚假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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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http://scjgj.fujian.gov.cn/zw/zfjd/xfjs/202304/t20230425_615510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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