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欢迎来到质检资讯网
当前所在: 首页 > 政策法规

《北京市家用电器维修服务明码标价规定》简明问答

  • 发布时间:2023-11-01
  • 来源: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佚名
  • 字号:

  

  一、文件制定的必要性是什么?

  近年来,消费者对家用电器(以下简称家电)维修服务乱收费的投诉举报数量较多、增长较快,其中很多都直接或间接与明码标价不规范相关联。另外,家电维修服务行业收费乱象多次受到媒体跟踪报道,在社会上引起较大反响。为推动整治行业收费乱象,有必要制定全市家电维修服务明码标价规定。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一些家电维修服务经营者通过网络搜索平台、电商平台等网络交易平台,提供家电维修服务或者销售相关产品,其标价方式与线下标价有很大不同,表现形式更加复杂,呈现出许多新特点。另外,一些经营者根据实际情况,提供上门维修服务或者加急服务、夜间服务、高空作业服务等相关特殊服务,相关服务的明码标价有待进一步规范。

  2022年7月1日起施行的《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对经营者的明码标价行为提出了一些新要求。2005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的《家用电器维修服务明码标价规定》,已不能完全适应家电维修服务行业明码标价监管执法实际需要。因此,有必要结合本市实际,制定全市家电维修服务明码标价规定。

  二、文件制定遵循的原则有哪些?

  一是坚持依法合规。文件依据有关价格法律法规制定,充分体现《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的新要求,广泛征求了有关方面的意见建议,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制定的程序要求。二是坚持科学合理。文件参考和衔接了国家发展改革委2005年制定的《家用电器维修服务明码标价规定》,有效融合了《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的新要求,全面考虑了消费者和相关经营者的合理关切,使得体例更合理、内容更全面、规则更科学。三是坚持问题导向。文件把相关投诉举报和舆情线索中集中反映的问题,比如家电维修服务中上门费等标价不规范的问题,尽量通过新规定加以规范,充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兼顾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三、家电维修服务明码标价的内容包括哪些?

  文件在规定家电维修服务明码标价内容时,坚持减轻经营者明码标价负担和保护消费者权益相结合的原则,充分落实《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的新要求。一方面简化了标价内容,仅保留了影响价格的必要因素。例如,提供家电维修服务时,经营者仅标示服务项目、服务内容、价格或计价方法三要素即可,可以选择标示价格或者计价方法。有偿提供修理辅料、零配件或者销售其他产品时,经营者仅标示品名、价格和计价单位三要素即可。另一方面,根据家电维修服务行业的特点,要求经营者履行一些其他的明码标价义务,以便于充分保护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例如,对于同一品牌或者种类的辅料、零配件等产品,因颜色、形状、规格、产地、等级等特征不同而实行不同价格的,相关经营者应当针对不同的价格分别标示品名。经营者还可以根据实际经营情况,自行增加标示与价格有关的其他信息,但是自行增加标示的信息应当符合“真实”“准确”的原则。

  另外,家电维修服务经营者在明码标价时,应当遵守明码标价的基本原则、基本要求;根据不同交易条件实行不同价格的,应当标明交易条件以及与其对应的价格;提供附带服务、上门维修等特殊服务的,还应当符合相关的明码标价要求。

  四、家电维修服务明码标价的形式有哪些?

  提供家电维修服务或者销售相关产品时,经营者可以根据行业特点和交易习惯,自行选择标价签(含电子标价签)、标价牌、价目表(册)、展示板、电子屏幕等有效形式进行明码标价,以更好的商品展示形式适应不断变化的客观情况,达到充分有效的传递价格信息的目的。对于同时提供多项服务或者销售多个不同品类相关产品的,经营者可以采用电子查询系统的方式进行事先价格公示。对于通过网络方式提供服务或者销售产品的,经营者也应当履行相应明码标价义务,通过网络页面,以文字、图像等方式进行明码标价。文件对于标价形式的要求相对宽松,有利于在充分保护消费者知情权、选择权的前提下,减轻经营者在价格管理方面的成本和负担。

  五、家电维修服务经营者违反明码标价规定应当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家电维修服务经营者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原文链接:http://scjgj.beijing.gov.cn/zwxx/zcjd/202310/t20231027_3288737.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质检资讯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中农兴业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质检资讯网 zijzx.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232582 13391776757 010-56278284 13366461258 010-53386795
监督电话:1861082293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zfyjsfzdyzx@163.com  客服QQ:321579164 通联QQ:3115014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