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欢迎来到质检资讯网
当前所在: 首页 > 政策法规

市市场监管委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征集2023年度国家级智能制造标准应用试点项目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3-09-24
  • 来源: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  作者:佚名
  • 字号:

  

  各区市场监管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十四五”智能制造发展规划》要求,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 工信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智能制造标准应用试点工作的通知》(市监标技发〔2023〕83号)(见附件1,以下简称《通知》)部署,发挥标准支撑引领作用,结合我市实际,市市场监管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联合组织征集2023年度国家级智能制造标准应用试点项目,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和推荐程序

      1.申报单位申报:试点项目申请由试点单位自愿提出,填写《智能制造标准应用试点项目申报书》(见附件3,以下简称《申报书》)一式四份,加盖申报单位印章后和电子版一并报送至所在辖区的区市场监管局。

      2.申请受理和初审:区市场监管局牵头负责受理本辖区内的试点项目的申报,并会同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按照《通知》要求的申报条件和《智能制造标准应用试点实施方案》(见附件1)要求对申报单位的申报资格、《申报书》等材料进行初审。

  3.择优推荐:市市场监管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联合组织对申报材料进行遴选,按照择优推荐原则,确定我市试点备选项目后,按要求分别报送至市场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

  二、有关工作要求

  1.各区市场监管局、工业和信息化局要重视智能制造标准应用试点项目的创建工作,结合本辖区重点领域特色和工作实际,按照《通知》要求积极组织好本辖区区域内试点项目的征集、初审工作。

  2.申报试点的单位试点项目要内容清晰、目标明确、保障措施有力。同时也要加强对项目后续实施方案的可行性、完成试点任务及考核、可推广或借鉴性等进行评估。

  3.请各区市场监管局会同工业和信息化局于2023年9月25日前,将推荐材料报送至市市场监管委。书面材料包括两局联合行文的推荐函、《本区项目推荐汇总表》、《申报书》(一式四份),电子材料包括《本区项目推荐汇总表》、《申报书》(每个申报书对应一个光盘)。

  联系人及电话:市市场监管委标准化处 何梅27182063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装备工业处  赵鹏83608034 

  材料报送地址:天津市标准化研究院(地址:天津市解放北路34号),联系人:曹艳;联系电话:27113030

   

  附件:1.《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工信部办公厅关于开展

           2023年度智能制造标准应用试点工作的通知》

     2.智能制造标准应用试点实施方案(2023版)

     3.智能制造标准应用试点项目申报书

     4.智能制造重点国家标准清单

     5.项目推荐汇总表

   

   

   

                                  2023年9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附件1市监标技发〔2023〕83号.pdf附件2智能制造标准应用试点实施方案(2023版.docx附件3智能制造标准应用试点项目申报书.doc附件4智能制造重点国家标准清单.docx附件5项目推荐汇总表.docx


原文链接:http://scjg.tj.gov.cn/tjsscjdglwyh_52651/zwgk/zfgznew/bdwwjnew/gzwjnew_1/202309/t20230922_6413354.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质检资讯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中农兴业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质检资讯网 zijzx.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232582 13391776757 010-56278284 13366461258 010-53386795
监督电话:1861082293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zfyjsfzdyzx@163.com  客服QQ:321579164 通联QQ:3115014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