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青海省支持个体工商户发展若干措施》,从降低经营成本、加大金融扶持、强化服务赋能、优化营商环境等4个方面提出了28条具体措施,用“真金白银”提振发展信心,助力个体工商户健康发展。
在降低个体工商户经营成本方面,明确提出落实税费优惠政策,至2027年底,对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对符合条件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六税两费”。并提出实施社会保险助企纾困政策、落实减费让利政策、健全收费监管长效机制等4条措施,着力从财政、税费、社保等方面,切实降低经营成本、增强发展信心。
在加大个体工商户金融扶持方面,明确提出发挥货币政策工具支持带动作用,加大对批发、零售、住宿餐饮及生活服务业等行业个体工商户信贷支持。落实一次性创业补贴,对符合条件的重点群体登记注册个体工商户给予1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以及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强化保险保障作用,推进“青信融”建设和“甘霖工程”实施等5条措施,着力解决个体工商户融资方面需求。
在强化个体工商户服务赋能方面,明确提出推动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优化“个转企”登记和审批流程,支持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变更,鼓励个体工商户可以自主决定在一定时期内歇业并办理歇业备案,实施分型分类培育和精准帮扶,支持个体工商户发展线上线下经营,积极提供公共就业服务,开展技能培训、提升质量管理水平,提高知识产权服务效能,提供公益性法律服务,发挥个私协会桥梁纽带作用等11条措施,推动个体工商户做优做强。
在优化个体工商户营商环境方面,明确提出放宽个体工商户许可准入条件,提升个体工商户准入准营便利化水平,集中公开各类扶持政策,为个体工商户提供更及时精准的政策服务,保障道路货运个体工商户合法权益,建立房地产行业个体工商户信用评价机制,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实施包容审慎监管,优化个体工商户年报和信用信息修复,加强个体工商户发展状况监测分析,畅通个体工商户反映问题、政策诉求渠道等8条措施,为个体工商户营造良好发展环境和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下一步,省市场监管局将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会同有关部门持续加大政策宣传落实力度,努力让广大个体工商户能够切实感受到政府的关心关爱,不断创新思路,真抓实干,切实支持个体工商户高质量发展。